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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21-0004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党〔2021〕73号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2021-07-27 公开日期:2021-08-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
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常环党〔2021〕73号


各直属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吴琪明同志:党组书记、二级巡视员

    主持市生态环境局(市太湖办)党组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处。

    顾晓彬同志:党组副书记、局长

    主持市生态环境局(市太湖办)行政和业务工作,协助分管组织人事工作。

    周忠华同志: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协助局长做好日常工作;分管党建、纪检、财务审计、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生态保护、土壤生态环境管理等方面工作;联系市绿城办工作。

    分管机关党委、规划财务处、环境影响评价处、排污管理处、生态文明建设处(自然生态保护处)、土壤生态环境处(土壤生态环境管理)、市环保科技开发推广中心。

    江礼清同志: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主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堵小东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大气环境管理、环境执法、环境信访、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大气环境处、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处、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应急和事故调查中心)。

    王荣俊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

    专职负责市263办(攻坚办)工作;负责市太湖办日常工作,分管水环境管理、农业农村和生活污水管理、行政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水生态环境处(太湖水污染防治处)、土壤生态环境处(农业农村和生活污水管理)。

    徐圃青同志:总工程师

    分管法制、环境科技、环境监测与监控、环境信息、固废监督管理、环境科研等方面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处(科技标准处)、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市生态环境宣教中心)、市环科院。

    王运先同志协助党组书记、二级巡视员吴琪明开展工作。

    郁健同志协助党组副书记、局长顾晓彬开展工作。

    徐涵春同志协助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忠华开展工作。

 

 中共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21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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