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
你局常环规财〔2015〕5号文及《常州市污染源监控中心移址改造和环境信息中心机房整合改造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环保局机房空间不足、环境和设施不符合有关标准、软硬件资源分散、网络安全隐患等问题,现同意你局建设常州市污染源监控中心移址改造和环境信息中心机房整合改造项目。
二、该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整合改造现有机房,建设标准化环保数据中心机房;部署网络安全规划;购置服务器、存储设备搭建虚拟化平台;建设监控应急中心,包括新增视频会议系统、大屏显示系统。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为501.6万元,由市财政局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的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采购活动应按现行规定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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