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黑牡丹科技园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黑牡丹常州科技园一期项目核准的请示”等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2012年3月28日第15号市政府会议纪要,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申报的《项目申请报告》所述方案,实施黑牡丹常州科技园一期项目。
二、该项目地块位于天宁经济开发区青洋北路东侧、规划道路南侧、华阳西路西侧、龙锦路北侧。总用地面积150360平方米。
三、该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255817平方米,其中:原有2栋建筑面积23087平方米,新建5栋高层研发楼建筑面积119538平方米,新建56栋多层生产研发楼建筑面积113192平方米。另外配套建设地下建筑面积55822平方米,主要用于停车。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地面停车场地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
四、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2225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4392万元,土地及相关费用8131万元,其他费用19734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该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是:市规划局2013年4月25日审定的《黑牡丹常州科技园一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规划方案,该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4012012CR0090)、2012年8月1日签署的该宗地块的土地使用条件,天宁区环保局2013年4月28日出具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市发改委2013年4月28日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六、请你公司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认真落实好土地使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消防、节能等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争取尽早发挥效益。
七、本核准批复有效期2年,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可申请延期,逾期则不得再据此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该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发生变化,必须报我委确认或重新核准。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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