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
你局常商建〔2015〕172号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原则同意你局下属的常州市菜市场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常州市中山纪念堂布展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大庙弄北侧28号内,主要内容为展板、展位、多媒体等布展工程。
三、按照常州市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常州市中山纪念堂布展工程《综合估算表》,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51万元,资金在常州市财政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常州市政府投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常发改〔2012〕406号文)的要求,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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