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机动车驾驶证记分已经达到或超过12分。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在实习期内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信息发布之日已经办理相关手续的,可忽略本信息)。
附件: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满分告知清单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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