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主要反映常州市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主要内容包括调查对象基本情况、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等。
一、统计范围
本年报所用排放源统计数据为《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1〕18号)》调查数据,其调查范围包括有污染物产生或排放的工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工业源)、生活污染源(以下简称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
工业源涵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行业代码为05~46的42个大类行业;工业源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排放量含废水非重点调查单位估算量。
生活源废水污染统计范围涵盖居民生活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的第三产业;废气污染统计范围涵盖居民生活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的第三产业、第一产业中的05大类行业和工业源废气非重点调查单位。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统计范围为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利用处理厂。
移动源统计范围为登记注册机动车。
本年报中,所有分项加和由于单位取舍不同或修约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做机械调整。
二、统计数据
(一)区域总体情况
1.调查对象数量
2022年,全市共筛选1712家重点调查单位,其中1593家工业企业、42家污水处理厂, 9家垃圾处理厂,68家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厂。
2.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22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1980.47吨、、氨氮1127.63吨、总氮4541.14吨、总磷164.73吨、二氧化硫4869.19吨、氮氧化物27342.85吨、颗粒物14881.70吨、挥发性有机物22105.42吨。
(二)工业源
1.废水污染物
2022年,全市工业源废水排放量为6961.24万吨,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3027.00吨、氨氮158.45吨、总氮633.32吨、总磷17.96吨。
2.废气污染物
2022年,全市工业源废气排放量为8986.62亿立方米,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二氧化硫4750.56吨、氮氧化物11095.71吨、、颗粒物14459.79吨、、挥发性有机物8134.19吨。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2022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753.36万吨,综合利用量722.42万吨,处置量37.90万吨,无倾倒丢弃量。
2022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44.60万吨,利用处置量44.28万吨,无倾倒丢弃量。
(三)生活源
2022年,全市生活污水排放量23569.17万吨,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8931.26吨、氨氮966.68吨、总氮3905.27吨、总磷146.63吨。
2022年,全市生活及其他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二氧化硫65.11吨、氮氧化物263.32吨、颗粒物281.52吨、挥发性有机物6512.40吨。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2022年,全市42家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污水46966.65万吨,其中生活污水处理量39778.33万吨,工业废水处理量7188.32万吨。
2022年,全市9家生活垃圾处理厂实际处理量142.73万吨,实际填埋量30.61万吨,实际焚烧量112.12万吨。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3.29吨、氨氮0.58吨、总氮1.37吨、总磷0.03吨。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二氧化硫52759.16千克、氮氧化物489795.29千克、颗粒物19683.55千克。
2022年,全市68家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厂,其中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厂60家,单独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1家,协同处置企业7家。实际利用处置危险废物800326.62吨,其中处置工业危险废物量269163.11吨,处置医疗废物量8208.00吨,处置其他危险废物量8719.13吨。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8.93吨、氨氮1.91吨、总氮1.18吨、总磷0.10吨。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二氧化硫765.43千克、氮氧化物39652.75千克、颗粒物2956.91千克。
(五)移动源
2022年,全市机动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氮氧化物15454.37吨、颗粒物117.75吨、挥发性有机物7458.83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