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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
索 引 号:467286401/2022-0002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机构职能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生成日期:2022-06-29 公开日期:2022-06-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负责文秘、档案、宣传、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大会议组织、固定资产管理和文明创建工作;负责中心网站管理工作;承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     组织人事处。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绩效考核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三)     计划财务处。组织制订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财务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报告;负责编制管理费用预决算报告、管理费用核算及报表的编制分析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资金运营及内控管理,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保值增值及资金安全。      

(四)     会计结算处。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业务资金结算、年度结息等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资金收支及银行账户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统计及报表编制分析工作;负责数据管理、维护、分析等工作。           

(五)     内部审计处。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内部审计业务工作规章制度,对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承担住房公积金年度外部审计和外部专项审计的协助配合工作,并开展对外部审计意见的跟踪审计。

(六)     法规稽查处。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法制工作,组织重大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核,指导和监督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承担中心各项法律事务;牵头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扩面、投诉处理以及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检查监督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组织查处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信用管理。       

(七)     业务管理处。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编制和目标管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含账户管理、基数调整等)、贷款、提取业务的政策创新、方案拟订以及实施效果分析等;负责条线业务分析、指导、检查、考核等;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房源审核、单位暂缓或降低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审核;负责受托银行等协作单位条线业务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房源、贷后等业务环节产生的风险管理。 

(八)     发展服务处。负责统筹协调综合服务平台规划;负责拟订互联网业务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拓展和管理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等互联网业务办理渠道。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管理;负责服务窗口和业务网点工作人员的服务培训和指导;负责对服务窗口和业务网点服务质量监督和考评;负责完善12329客服热线政策知识库,并协调处理服务投诉和相关意见建议。  

(九)     集中审核处。负责线上和线下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等业务的集中审批;负责业务操作规程及系统需求的拟订、优化、培训;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房源审批和征信管理。          

(十)     信息管理处。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心信息系统基础平台架构规划和实施;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软件的开发和升级以及软件系统、硬件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负责业务数据信息和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负责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服务项目的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和指导受托银行等协作单位开展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  直属分中心。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天宁区、钟楼区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受理缴存、提取、贷款等各类住房公积金业务;负责线上业务的受理、咨询、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12329客服热线的管理与考核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扩面、投诉举报处理以及行政执法案件调查等相关工作; 负责与辖区镇(街道)协调开展住房公积金相关工作;做好相关安保、后勤、固定资产和档案管理工作。         

(十二)  新北分中心。按照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受理缴存、提取、贷款等各类住房公积金业务;负责住房公积金扩面、投诉举报处理以及行政执法案件调查等相关工作;负责与辖区镇(街道)协调开展住房公积金相关工作;做好相关安保、后勤、固定资产和档案管理工作。      

(十三)  溧阳分中心。按照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受理缴存、提取、贷款等各类住房公积金业务;负责住房公积金扩面、投诉举报处理以及行政执法案件调查等相关工作;负责与辖区镇(街道)协调开展住房公积金相关工作;做好相关安保、后勤、固定资产、档案管理和党群工作。 

(十四)  金坛分中心。按照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受理缴存、提取、贷款等各类住房公积金业务;负责住房公积金扩面、投诉举报处理以及行政执法案件调查等相关工作;负责与辖区镇(街道)协调开展住房公积金相关工作;做好相关安保、后勤、固定资产、档案管理和党群工作。 

(十五)  武进分中心。按照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受理缴存、提取、贷款等各类住房公积金业务;负责住房公积金扩面、投诉举报处理以及行政执法案件调查等相关工作;负责与辖区镇(街道)协调开展住房公积金相关工作;做好相关安保、后勤、固定资产、档案管理和党群工作。 

            (十六)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分中心和办事处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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