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上报〈常州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续建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城管〔2014〕3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需要,保障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的稳定运行,原则同意由你局下属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实施常州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续建二期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武进区雪堰镇浒庄村夹山南麓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填埋场内,扩建1#、2#、3#、4#库区,新建5#库区(含焚烧飞灰独立填埋库),设计新增库容112万立方米,其中:生活垃圾填埋库容90.1万立方米;焚烧飞灰独立填埋库容21.9万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边坡工程、水平防渗工程(防渗面积5.27平方米)、雨水收集导排工程(包括雨污分流和截洪沟工程)、渗滤液收集导排工程、填埋气收集利用工程(包括填埋气导排系统和填埋气处理)、封场工程和道路工程(全长480米)等;新增填埋作业机械:推土机(220马力)2台、挖掘机(1立方米)1台、钢板路基箱600平方米。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37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070万元,其它费用388万元,基本预备费242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环保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环服〔2014〕35号);我委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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