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常州市司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索 引 号:014109613/2024-0014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许决字(2024)第9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24-11-25 公开日期:2024-11-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司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常州市司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常司许决字(2024)第9号

杨福金:

本机关收到你提交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执业机构的申请材料。

经审核,你提交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以及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从溧阳市埭头法律服务所变更至溧阳市北方法律服务所执业。

常州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