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你局上报的《江苏盈天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聚酯多元醇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委委托常州市天成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了评审,该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同意通过评审。根据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和常州市天成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主要能耗指标:项目综合能耗不高于9703.4吨标煤/年(当量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445吨标煤/万元(当量值),单位产值能耗不高于0.074吨标煤/万元(当量值)。
三、该项目采用氮气保护、真空脱水法生产工艺,采用国内先进的搅拌釜式反应器,全部装置拟采用DCS控制系统,设置中压蒸汽冷凝水闪蒸设备。采用高效风机水泵、变频螺杆式空压机、带节能器的螺杆制冷机组等节能设备,项目工艺综合了传统工艺的优点,选用设备先进,未选用国家和江苏省已公布的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
四、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书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应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该项目能耗较大,接近10000吨标煤,请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加强管理。
(二)建议进一步完善高温冷凝水的热回收利用系统,提高热能的回收率。
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若在后续阶段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年综合能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的能耗总量15%(含)以上的,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要求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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