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
你局常规〔2016〕22号文及《城乡规划管理数据监测分析与动态图版建设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建设城乡规划管理数据监测分析与动态图版建设项目。
二、该项目拟按照《常州市规划局“四减一清”工作方案》的要求,在智慧城乡规划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基础上,深化全面电子流转、细化管理综合平台、优化城乡规划一张图、强化管理内控监督,推进规划各项工作全面高质在线运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线审批与管理模块提升,规划管理督查及数据监测分析,规划管理图版编制与更新,在线基础支撑环境建设;购买电子印章、软件模块工具定制和数据处理加工服务。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为242万元,由市财政规划专项资金安排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的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采购活动应按现行规定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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