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办发〔2021〕32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办发〔2021〕34号)等文件精神,促进我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市科技局制订了《常州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预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至8月11日,如有意见请于2022年8月11日前以邮件的方式予以反馈。
联系人:姜辉;电话:85681531;邮箱:455739033@qq.com。
附件:常州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12日
附件下载:
常州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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