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表(一份)原件; 2、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一份)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份)复印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份)复印件; 5、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份)复印件; 6、项目批文(一份)复印件; 7、已批准的建筑总平面图(一份)复印件;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份)复印件;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份)复印件; 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一份)复印件; 11、工程施工合同(一份)复印件; 12、商品房预售方案(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一份)原件; 13、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材料(一份)复印件; 14、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一份)复印件; 15、 (普通住宅项目)商品房预售价格审核通知单(一份)原件;16、公共设施配套实施计划(一份)复印件(公建配套设施电子文档一并提供);17、物业管理落实情况材料(一份)复印件;18、预售款监管协议。 备注:1、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携带原件核验。2、以上材料都为申请要件,缺一项即不得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