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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统计局2009年统计监督检查计划
索 引 号:014109664/2009-0002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统发〔2009〕19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09-04-27 公开日期:2009-05-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了进一步强化依法统计工作,履行统计监督职能
常州市统计局2009年统计监督检查计划
常统发〔2009〕19号
 

辖市区统计局、本局各处室()

为了进一步强化依法统计工作,履行统计监督职能,现将2009年度统计检查计划任务下达如下:

1、统计督查。根据督查规划,今年将启动新一轮统计督查,各辖市区用3年时间,对所辖乡镇全部督查一遍。统计督查应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经的起实践检验的态度,务求实效。各地要通过督查,达到统计基础不断加强,统计内外部环境不断改善、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的目的。

12009年全市统计督查单位:17

金坛市:开发区、指前镇;

溧阳市:天目湖镇、戴埠镇、社渚镇;

武进区:遥观镇、礼嘉镇、高新区、邹区镇、经发区;

新北区:薛家镇、河海街道

天宁区:天宁街道、红梅街道;

钟楼区:钟楼经济开发区(北港街道)、五星街道;

戚墅堰区:戚墅堰街道。

22008年督查“回头看”乡镇2

武进区前黄镇、金坛市朱林镇。

2、统计监审。全市监审检查企事业单位不少于80家,其中市局不少于23家;武进区、金坛市、溧阳市分别不少于12家,新北区、钟楼区、天宁区分别不少于6家,戚墅堰区不少于3家。

市局各主要处室要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工交、贸易、投资、社会等专业处室全年监审不少于5家,其他专业处室不少于3家。

各地、各专业处室要把监审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来对待,做到统一计划,规范操作,突出重点,协调行动,使监审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在监审中要善于发挥专业处室和乡镇综合统计的作用,积极推动“全员执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3、统计巡查。今年市局将对天宁区的统计工作进行巡查。巡查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在地统计”工作,增强统计服务意识,发挥统计职能,规范统计行为,全面贯彻统计方法制度,开展统计数据质量科学评估和提高统计工作整体水平等方面内容展开。同时,要对辖市区开展的统计督查工作的情况进行巡查。巡查重点围绕统计督查工作的组织工作,贯彻落实,抽查验收,数据质量评估,乡镇(街道)自查自纠以及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内容开展。

4、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对于统计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反统计法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2009年全市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应不少于省局下达的计划数(具体计划待省局计划下达后再作安排)。

5、专项检查。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强服务业统计和能源统计的要求,组织开展服务业统计、能源统计专项检查各12次,达到进一步加强统计服务意识,发挥统计职能,提高统计工作整体水平的目的。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和纠正拒报、瞒报、迟报和虚报等统计违法行为,促进服务业统计和能源统计网络的建立和完善,以积极的姿态督促基层单位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目标落到实处。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统计 督查 计划

常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09年4月27印发

       共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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