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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贯彻执行交通行政执法五项承诺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1x/2006-0000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交法[2006]16号 发布机构:交通局
生成日期:2008-03-05 公开日期:2008-03-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秉公执法、坚持文明执法、坚持执法为民、坚持六项禁令。
关于贯彻执行交通行政执法五项承诺的通知
常交法[2006]16号

常州市交通局文件

 

 

常交法〔200616

                                                 

 

 

各辖市(区)交通局,局属各执法单位:

714,在南京举行的以“向人民承诺、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为主题的第二次法治江苏建设新闻发布会上,潘永和厅长在会上发言并作出了全省交通系统“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秉公执法、坚持文明执法、坚持执法为民、坚持六项禁令”的五项承诺。会后省厅下发了《关于执行交通行政执法五项承诺的通知》(苏交法〔200649号),现将《关于执行交通行政执法五项承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各单位要将贯彻五项承诺与市局当前推行的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进一步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工作有机结合,认真履行承诺、落实承诺,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要把履行承诺的过程作为队伍严格教育、严格管理的过程,作为完善机制、规范执法的过程,作为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过程。一是要深入开展对广大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让践行承诺成为每一位执法人员的自觉行动。二是要敢于动真碰硬,认真抓好落实。对于不适合执法工作的,要坚决调离执法岗位;对于违反禁令的,要坚决予以处理,该清除出执法队伍的要坚决予以清除;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绝不能姑息手软。三是要完善制度,确保以制度管队伍、规范行为。找准当前执法制度中的漏洞,针对执法不规范现象多发的领域、岗位和环节,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有的放矢地健全相关制度,实现制度对执法权运作的全程规范。四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要不断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大力推行电子政务、网上审批等现代办公方式,让权力以老百姓看得见的方式运行。要注意听取群众评价,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的渠道,丰富群众监督的形式,强化群众监督的实效,形成群众监督的长效机制。同时要把群众监督、组织监督、法律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内外监督网络和执法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执行交通行政执法五项承诺的通知》(苏交法

200649号)

 

                     二ΟΟ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交通 执法 管理 通知                               

  常州市交通局办公室                   2006年8月24印发        

                                         共印12

江苏省交通厅文件

 

 

苏交法〔200649

 


关于执行交通行政执法五项承诺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交通局(港口局),厅属各执法单位:

714,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联名在南京举行了第二次法治江苏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主题是向人民承诺、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省高级法院、省交通厅等13个司法、行政机关作了承诺发言,20多家中央驻苏新闻媒体、省有关新闻单位出席了新闻发布会。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寿亭到会作了重要讲话。现将潘永和厅长在新闻发布会上的发言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县(市、区)交通局,厅属各执法单位,就潘厅长发言承诺的“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秉公执法、坚持文明执法、坚持执法为民、坚持六项禁令”,迅速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并切实严格按照承诺,从严规范执法行为,从严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对违反承诺的单位和执法人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今年底省政法委和省监察厅将对13个单位的承诺进行检查,各级交通部门和各执法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承诺兑现。对践诺取得明显成效的,省厅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在法治江苏建设新闻发布会上的发言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九日

 

 

 

 

 

 

 

 

 

主题词交通 执法 管理 通知

 江苏省交通厅办公室                          2006720印发

 

法治江苏建设新闻发布会材料之七

 

“向人民承诺  请人民监督  让人民放心”

在法治江苏建设新闻发布会上的发言

江苏省交通厅

                 2006年7月14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各位领导:

省交通厅作为省政府主管全省公路、水路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担负着繁重的交通行政管理任务。全省交通行政管理目前涉及路政、运政、航政、港政、交通规费征收、水陆运输管理、水上安全监督、船舶检验、交通建设市场管理等内容,共有执法人员18600多名,每年办理的行政许可及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理高达100多万件。

交通行业面向广大群众、联系千家万户,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我厅全面实施法治交通战略,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是,对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对照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为加快建设“为民、务实、清廉、高效”和服务优良、人民满意的交通执法队伍,推进交通部门真正成为负责任的部门和负责任的行业,我代表全省交通部门郑重承诺:

一、   坚持依法行政 

    全面履行交通法定管理职能,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建设市场秩序,依法惩处无证运输、违法投标等影响公平竞争和交通建设的行为,保护公路、航道财产,管好内河交通安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二、   坚持秉公执法 

坚决克服执法的随意性。对于极少数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裁量等过程中恣意枉法、趋利执法、滥用职权,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依法处分直接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调离执法队伍,并追究分管领导和单位一把手的责任。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损害要赔偿。

三、   坚持文明执法 

执法人员执法时,做到着装整洁,持证上岗,态度和蔼,举止文明,语言规范,坚决杜绝粗暴执法、野蛮执法,彻底整顿极少数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工作作风和“冷、横、硬”的工作态度。对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被投诉较多的执法人员一律先待岗再处理,直至取消执法资格。

四、   坚持执法为民 

积极实施执法便民措施,大力推进人性化执法,严格控制执法人员现场处罚裁量权,拓宽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范围,从严控制罚款。热情主动地为群众做好服务。继续实行首问负责制,最先接待服务对象的执法人员,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及时办理,不属自己职责范围的,主动帮助联系或引导到相关部门,做好衔接工作。重点岗位实行AB角制,做到岗在人在,确保工作连续性。

五、   坚持六项禁令

  1、严禁无执法证和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执法;2、严禁借执法权刁难管理相对人;3、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便利收受礼金、财物和吃拿卡要;4、严禁执法人员酒后上岗实施行政执法;5严禁着执法服装进入餐饮、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消费活动;6、严禁参与赌博或者其他违法违纪、不健康的商业娱乐活动。对于违反“禁令”的执法人员,要在全系统范围进行通报,并将视情予以暂扣执法证件,离岗学习,直至吊销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开除出执法队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一如既往地对交通工作予以关心和支持,并对我们上述的承诺进行监督。我们将通过实施政务公开、推行执法公示、聘请行风监督员等形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大家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交通厅厅长信箱等形式,对交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对交通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我厅的纠风电话是:52853053。江苏省交通厅门户网站“厅长信箱”网址为。对于投诉举报,我们将以最快的速度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回复投诉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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