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民政局文件 常民管[2010]43号
常州市福星企业发展研究所(筹): 你们《关于常州市福星企业发展研究所注册登记的申请》收悉。为引导企业在产业升级和转型中更好地把握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财税经济政策,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经审核,同意“常州市福星企业发展研究所”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册登记(登记号:苏常110220)。 希你所登记后,严格遵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章程积极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为促进我市经济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二0一0年八月十七日 主题词 民非登记 批复 抄送:省民政厅、市社科联 常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0年8月17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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