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安局 常公局〔2005〕211号 关于印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 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 各辖市(区)局、分局,市局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常州市公安局 二○○五年十一月二日 主题词:户政 居民身份证 换发 考核奖惩 通知 抄报:省公安厅。 增发:全市各派出所。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5年11月2日印发 打印:崔燕雯 校对:秦文荣 (共印10份)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为大力推进全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今年换发证目标任务,根据省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局决定对全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实行考核奖惩,特制定办法如下: 一、考核奖惩范围 (一)对象范围 各辖市(区)局、分局;全市各派出所 (二)时间范围 自全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会议召开之日(2005年9月1日)至2005年12月20日。 二、考核奖励内容 对辖市(区)局、分局的考核奖励,以各单位所辖派出所完成采集、上传合格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总数排列名次进行奖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对派出所的考核奖励,以完成采集、上传合格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数量排列名次,对前五名进行奖励。 三、考核奖惩依据 以各单位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情况为依据,凡采集、上传到市局的合格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均计为各单位完成总数。 四、考核奖惩措施 (一)对各辖市(区)局、分局的奖励 被评为一等奖的,奖励人民币3万元;二等奖奖励人民币2万元;三等奖奖励人民币1万元。 (二)对派出所的奖励 名列第一名的,奖励人民币2万元;第二名奖励人民币15000元;第三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第四名奖励人民币8000元;第五名奖励人民币6000元。 (三)市局将对换发证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排序通报制度,每周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辖市(区)局、分局,将予以通报批评。 本办法涉及的采集、上传合格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数量以市局户政处统计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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