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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坚决贯彻市政府通知精神推进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03-0005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公局[2003]23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03-02-11 公开日期:2008-03-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本文件对未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的审批事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作出规定。
关于坚决贯彻市政府通知精神推进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
常公局[2003]23号

 

常州市公安局

常公局〔200323

 

关于坚决贯彻市政府通知精神

推进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

 

各辖市(区)局、分局,有关支队、市局机关处室: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对公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第二轮清理,并报市政府批准。最近,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市级机构行政审批保留事项的通知》,对批准我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未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有关部门必须立即停止审批行为。同时,要认真研究落实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措施,创新管理方式;对合并、下放、转移和改变管理方式的审批事项,要及时做好各项衔接工作,防止工作上的脱节。

二、按市府通知要求,我局这次减少的审批事项中,如果原来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的,原则上作为服务项目,仍在中心办理;如果确需退出中心的,必须经审核同意,不得擅自退出。

三、对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市局有关业务部门必须改进审批方式,规范操作程序,增加透明度,以简化环节、提高效率。

 

    附:常州市公安局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9项)

 

 

 

常州市公安局

                         ○○三年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公安机关  行政审批  通知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3年2月11印发

  打印:崔燕雯         校对:李文兴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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