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安局 常公局〔2003〕226号 关于建立实物档案和史料收集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安实物档案和史料收集管理工作的领导,市局决定由以下同志组成公安实物档案和史料收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 菡 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副组长:王 杰 市局人事处处长 成 员:张 璐 市局办公室副主任 顾 锋 政治部副主任、组织教育处处长 王 京 宣传处处长 丁志刚 国保支队支队长 邹富强 经文保处政委 卢振国 治安支队支队长 王奇陈 交巡警支队副政委 成晓伟 经侦支队政委 谢海明 禁毒支队支队长 刘光渡 行动技术支队政委 张跃成 出入境管理处处长 钱国敏 监管支队副支队长 陈锡宝 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副处长 符宣法 信息通信处(科技处)处长 周筑华 后勤管理处处长 张 翔 户政处政委 丁九鸿 消防支队政委 万乃相 警卫处副处长 范之晨 档案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杰兼任主任,范之晨任副主任,日常工作由档案处负责。 常州市公安局 二○○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档案工作 领导小组 通知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3年10月29日印发 打印:孙 岷 校对:范之晨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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