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公局〔2003〕246号 关于对成立常州市安全技术防范 行业协会的资格审查意见 常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筹备小组: 经对《关于成立常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筹备组的请示报告》、《关于申请成立常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的报告》、《常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章程》、《常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理事推荐名单》等成立社会团体应提交材料的审查和对筹备过程的全面了解,提出下列审查意见: 1、成立常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顺应了大部分安全防范系统的生产销售和设计施工单位的要求,符合党和政府的政策,有利于促进我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的发展,对加强行业自律,具有深远意义。 2、筹建常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的发动工作准备充分,会员单位分布在我市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 3、协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和理事配置比较合理,便于开展活动。协会领导成员热心从事协会工作,为协会富有活力地开展活动奠定了基础。 4、协会的宗旨、业务范围、活动方式明确且符合政策和本会章程中对协会工作的要求,能够起到行业内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作用,达到合法、有序竞争的目的。 5、协会经费来源明确、正当。 希望常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能严格按章程的要求进行活动,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常州市的两个文明建设特别是为建设“平安常州”,实现“两个率先”多作贡献。 请按社团登记管理的要求将有关材料和本意见送常州市民政局办理审批手续。 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技防工作 行业协会 资格审查 意见 送: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3年11月18日印发 打印:孙 岷 校对:顾听生 (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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