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公局〔2004〕133号 关于组织开展大练兵“训练日”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公安部、省厅有关大练兵活动的部署,为迅速掀起全局大练兵活动热潮,市局决定于6月26日开展大练兵“训练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4年6月26日(星期六)上午。 二、活动内容 (一)大练兵活动启动仪式 1、时间:6月26日上午7:30分; 2、地点:市局机关大院西侧篮球场; 3、对象:45周岁以下市区各分局班子成员、有关支队、机关各处室副职以上干部。 (二)警用手枪训练 1、时间:6月26日上午7:30分; 2、地点:市局机关大院西侧篮球场; 3、对象:市局党委全体成员、助理调研员。 (三)队列操练训练 1、时间:6月26日上午7:30—8:30; 2、地点:市局机关大院; 3、对象:45周岁以下市区各分局班子成员、有关支队、机关各处室副职以上干部。 (四)计算机实用技能培训 1、时间:6月26日上午9:00—11:00; 2、地点:市电信公司培训中心(同安桥北面,侨裕大酒店旁); 3、对象:有关支队、机关处室一名计算机系统管理员。 (五)警务实战技能训练 1、时间:6月26日上午8:30分; 2、地点:市局机关大院西侧篮球场; 3、对象:治安支队防暴大队全体队员。 三、几点要求: 1、参加大练兵活动启动仪式和队列操练的同志,统一着夏训服,戴作训帽,穿警用胶鞋,于6月25日(星期五)下午4时在市局机关大院内集中; 2、参加警用手枪训练的局党委成员、助理调研员,统一着制式夏装; 3、请各辖市(区)局、分局、交巡警支队、监管支队、水警支队、公交分局等单位,按照市局大练兵“训练日”活动的有关部署,认真组织本单位民警的大练兵活动; 4、请市局宣传处做好“训练日”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5、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大练兵“训练日”活动的,需报市局政治部批准; 6、请全体参训同志准时参加活动,按规定统一着装,积极认真训练,以身作则为全体民警作好榜样。 特此通知。 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训练大练兵训练日通知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4年6月23日印发 打印:胡燕华 校对:张 莉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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