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公局〔2005〕2号 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春节慰问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农历春节将至。根据公安部、省厅关于做好春节慰问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关爱广大民警,帮助因公牺牲、负伤民警和其他有特殊困难民警家庭解决实际问题,将从优待警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凝聚警心,激励斗志,市局决定在春节前广泛开展慰问因公牺牲民警家属、特困民警家庭、因公负伤和致残民警、民警遗属、离退休民警和其他民警及家属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根据公安部、省厅通知要求,今年春节慰问的对象主要是: (一)因公牺牲民警家属。 (二)因患重症、大病或其它原因生活特别困难的民警家庭。 (三)因公负伤、致残民警。 (四)民警遗属。 (五)离退休民警、退休职工、退职人员。 (六)其他民警及家属。 二、慰问办法 (一)因公牺牲民警家属慰问。经公安部、省厅批准,我市共有19名牺牲民警家属获特别补助金或特别慰问金(名单见附件),其中为1980年1月至2002年12月牺牲的民警家属颁发特别慰问金各5000元,为2003年1月至2004年6月牺牲的民警家属颁发特别补助金各10万元。对因公牺牲民警家属,将由省厅和市局领导分别上门慰问,颁发特别补助金或特别慰问金。 (二)特困民警家庭慰问。由各单位上报特困民警家庭名单,由市局政治部进行审核,并由市局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分别上门慰问。特困民警家庭主要是因患重症、大病或其它原因生活特别困难的民警家庭。 (三)因公负伤、致残民警的慰问,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四)市区民警遗属的慰问,由各单位根据市局人事处提供的名单和慰问金安排慰问。 (五)离退休民警、退休职工、退职人员慰问,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六)其他民警及家属的慰问,由各单位自己组织。 三、有关要求 (一)省厅和市局领导上门慰问因公牺牲民警家属、特困民警家庭,具体名单、慰问时间另行通知。 (二)请各单位于1月17日前将特困民警家庭名单报市局政治部,联系电话3010。 (三)各单位要根据市局通知要求,由单位负责人带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对正在住院治疗的民警、伤残民警,困难民警家庭、民警遗属、离退休民警和民警家属等上门进行慰问,把局党委的温暖送到每个民警手里。 附件:享受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民警家庭名单 二○○五年一月十四日 主题词:公安政治工作 慰问工作 通知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5年1月14日印发 打印:崔燕雯 校对:冯 杰 (共印20份) 附件: 享受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民警家庭名单 一、享受公安部、省厅颁发特别补助金的牺牲民警家庭共2个(获特别补助金各10万元) 1、潘岳坤原武进区局奔牛派出所民警 2、缪建华原新北分局西夏墅派出所副所长 二、享受公安部、省厅颁发特别慰问金的牺牲民警家庭共17个(获特别慰问金各5000元) 1、梁明强原武进区局刑警大队民警 2、干永飞原武进区局刑警大队三中队探长 3、赵 俊原武进区局交巡警大队政秘科副科长 4、韩锡海原武进区局预审股民警 5、祁志国原武进区局孟河派出所警长 6、彭法林原溧阳市局驾驶员 7、谢福春原溧阳市局永和派出所兼职交警 8、印正清原溧阳市局刑侦股股长 9、朱小明原溧阳市局上沛派出所代理教导员 10、 何毅人 原常州警校老师 11、 陈 伟 原常州警校老师 12、 王同斌 原常州市局刑警支队正股级科员 13、 朱建国 原天宁分局刑警大队民警 14、王建和 原钟楼分局西仓桥派出所民警 15、 邹继迅 原郊区分局新闸派出所副所长 16、 仲耀福 原郊区分局政工干事 17、 奚文进 原郊区分局内保股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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