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安局 常公局〔2005〕10号 关于表彰2004年度全市 公安机关大练兵活动先进集体的决定 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2004年5月,公安部、省厅部署开展大练兵活动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根据市局《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坚持全警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原则,围绕民警应知应会的基本理论、基本法律、基本业务、基本技能、基本战术和基本体能,多措并举,战训合一,着力开展政治、业务、体能三大练兵,全市公安民警的业务能力、执法水平、实战技能和身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得到明显增强,为服务“两个率先”、建设“平安常州”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活动中,涌现出一批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措施到位、成效明显的大练兵工作先进单位,经市局综合考评,决定对下列6个先进集体和3个优秀组织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一、授予下列6个单位“2004年度全市公安机关大练兵活动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金坛市公安局 市局行动技术支队 新北公安分局 市局治安支队 武进区公安局 市局交巡警支队 二、授予下列3个单位“2004年度全市公安机关大练兵活动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 钟楼公安分局 市局国保支队 市局消防支队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把大练兵成果转化为战斗力。在新的一年里,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探索练兵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大练兵活动,努力提高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驾驭社会治安局势、处置突发事件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为建设“平安常州”、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常州市公安局 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公安政治工作 大练兵活动 表彰 决定 报送:省厅政治部、大练兵办。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5年1月26日印发 打印:崔燕雯 校对:冯 杰 (共印20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