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安局 常公局〔2005〕247号 关于组织开展冬季防火工作宣传周 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辖市(区)局、分局、消防支队: 根据公安部冬季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从12月21日至29日,在全市组织开展冬季防火工作“宣传周”活动,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消防宣传,为做好“两节”和冬季防火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活动内容 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关爱生命、远离火灾”,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冬季及节日期间火灾发生的规律及预防火灾的方法;初期火灾的扑救知识及逃生常识;具有警示性的典型火灾案例;重大火灾隐患的曝光;积极预防火灾的先进事迹;消防执勤备战情况及灭火救援行动;火灾信息等。 二、活动形式 (一)开展关注弱势群体活动。冬季防火要特别关注老年人、流动务工人员、儿童等弱势群体,要组织派出所民警开展走进弱势群体活动,帮助他们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对独居老年人认真填写《独居老年人情况统计表》(附件1)。 (二)开展“圣诞夜查”。12月24日—25日,各辖市、区公安机关要组织消防、治安、派出所警力对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歌舞娱乐、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开展联合专项夜查,对存在的问题要责令整改并依法处罚。 (三)开展冬防教育进校园活动。寒假前要组织派出所民警深入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指导学校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一次冬季防火安全教育,确保所有师生能够“两知一会”,即: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报火警,会逃生自救。同时要对学校周边的网吧、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地毯式的检查。 (四)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市消防支队要组织一次新闻发布会,向市民通报今年常州的火灾形势、重大火灾案例、宣传抢险救援事迹和公安消防机关改进服务措施的新举措、新办法。同时要在《常州日报》警方专版开设冬季防火为主题的消防专版,提高市民防火安全意识,筑牢冬防工作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消防支队各消防站要组织“开放日”活动,重点围绕冬季防火进行宣传。要充分利用宣传车开展“四进”宣传,将流动宣传车开进建筑工地、社区、学校和市场,加大对流动人口的宣传力度。派出所消防监督员要组织发动社区、街道(村)居委会利用墙报板报、印发防火须知、悬挂横幅等形式开展社区冬防宣传,加强对“五小”企业和居民家庭的宣传工作。消防支队的监督员要组织发动商场、市场、歌舞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温馨提醒的多种方式宣传冬季防火安全。 三、活动要求 冬防工作,宣传系于一半。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警参与,确保冬季防火宣传工作到位,有效预防和减少冬季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常州市公安局 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冬季防火工作 宣传周 实施意见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5年12月16日印发 打印:孙 岷 校对:王世民 (共印10份) 独居老年人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注:居住状况填写房屋耐火极限、内部装修、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及可燃物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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