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安局 常公局〔2005〕253号 关于对2005年度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的决定 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自9月1日市政府部署开展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提前超额完成了全年的换发证任务。截止2005年12月20日,全市已累计采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人像信息156.2万人,完成了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下达任务的195%。按照常公局〔2005〕211号《关于印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精神,经考评,现决定对下列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1、武进区公安局获得一等奖,奖励人民币30000元。 2、新北公安分局获得二等奖,奖励人民币20000元。 3、天宁公安分局和钟楼公安分局获得三等奖,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4、钟楼公安分局清潭派出所采集合格人像信息数在全市排列第一名,奖励人民币20000元。 5、天宁公安分局翠竹派出所采集合格人像信息数在全市排列第二名,奖励人民币15000元。 6、新北公安分局魏村派出所采集合格人像信息数在全市排列第三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 7、新北公安分局小河派出所采集合格人像信息数在全市排列第四名,奖励人民币8000元。 8、新北公安分局百丈派出所采集合格人像信息数在全市排列第五名,奖励人民币6000元。 希望以上受到表彰奖励的单位再接再厉,在各项工作中作出更大贡献。 常州市公安局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表彰 奖励 先进单位 决定 抄报:省公安厅、俞志平副市长。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5年12月26日印发 打印:崔燕雯 校对:秦文荣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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