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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改进公安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06-0004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公局[2006]46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06-03-27 公开日期:2008-03-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本文件对出入境、户政、交巡警、消防管理部门的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间进行了调整。
关于进一步改进公安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
常公局[2006]46号

 

常州市公安局

常公局〔200646

 

 

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服务有效投入八项措施》,进一步改进行政审批,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不断提升全市公安机关创优发展软环境的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公安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方式作如下调整:

一、出入境管理部门《外国人签证许可》行政审批项目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户政管理部门《户口迁移审批》行政审批项目,属地方政策性购房、投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人才引进迁入本市的户口迁移,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增设办理窗口,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三、交巡警管理部门《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行政审批项目,省内符合规定复办的,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当日办理。

四、消防管理部门负责的有关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时限进一步缩短:

1.《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项目消防设计审核》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时限,一般工程为7个工作日,重点工程为10个工作日,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为15个工作日。   

2.《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时限,一般工程为7个工作日,重点工程为15个工作日,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为20个工作日。

3.《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以上3个行政审批项目均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有关支队、处室对涉及上述行政审批项目的,必须按市局规定执行。武进、金坛、溧阳等辖市(区)局也应根据市局要求,对有关公安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方式作必要的调整。市局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常州市公安局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行政审批  项目  改进  通知           (共印5份)

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6年3月28印发 

承办人:陈          审稿:邵云龙          核稿: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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