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公 安 局 常公局〔2007〕132号
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机构的批复》(常编办〔2007〕59号)同意: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更名为警务督察支队,由内设机构调整为直属行政机构,实行队建制管理,增挂“常州市公安局维护民警正当权益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机构级别不变。 常州市公安局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机构 更名 通知 (共印10份)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7年8月22日印发 承办人:潘志豪 核稿:费中华 审稿:孙 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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