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公 安 局 常公局〔2007〕144号 关于给在全省公安机关“三考”中 获奖集体和个人记功嘉奖的命令 根据公安部、省厅统一部署,从6月上旬起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以“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执法办案卷宗考评、信访工作考查”为主要内容的“三考”工作。由于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各级法制、信访、政工部门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全体参考民警勤学苦练、积极迎考,在7月下旬省厅组织的全省公安机关“三考”中取得好成绩。市局“三考”综合得分列全省第四,其中执法办案卷宗考评得分列全省第二,基本法律知识考试得分列全省第三,信访工作考查得分列全省第七。代表市局参加省厅“三考”的溧阳、武进、金坛等三辖市(区)局在全省县级公安机关中也名列前茅。34个参考县级公安机关中,溧阳市局“三考”综合得分列第五,武进区局列第九,金坛市局列第十八。其中溧阳市局、武进区局还分别夺得基本法律知识考试全省第三、第六,金坛市局夺得执法办案卷宗考评全省第六。另有,武进区局经侦大队教导员贾文东、溧阳市局戴埠派出所所长李晓敏获得基本法律知识考试个人二等奖,为我市公安机关赢得了荣誉。 为表彰先进,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和市局《全市公安机关“三考”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特命令: 一、给溧阳市局“三考”代表队记集体三等功一次,颁发奖状,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二、给武进区局“三考”代表队、金坛市局“三考”代表队各集体嘉奖一次,颁发奖状,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三、给武进区局经侦大队教导员贾文东、溧阳市局戴埠派出所所长李晓敏各嘉奖一次,颁发证书,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此令 局长:朱龙虎 二○○七年九月十一日 主题词:公安政治工作 表彰 记功嘉奖 命令 (共印5份) 发: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7年9月11日印发 承办人:冯 杰 核稿:翟小平 审稿:孙 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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