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公 安 局 常公局〔2007〕208号 关于在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 组织开展爱民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近日,省厅政治部专门下发了《关于在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爱民实践活动的通知》(苏公传发〔2007〕1746号),决定在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以“春风暖民心,平安进万家”为主题的爱民实践活动。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市公安机关开展爱民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服务民生,立足公安职能落实便民利民新举措 要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认真抓好省厅、市局制定下发的深入推进警务改革和改善民生、服务群众各项措施的落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把公安工作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到惠及百姓、促进和谐上。要结合“三个报告评议”制度,主动深入到199家挂钩联系星级企业和500家重点企业,听取他们对公安机关服务经济、服务发展的意见,以创新精神研究为企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的有效措施。同时要本着方便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原则,切实改进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重点从户口登记、车辆管理、证照办理等窗口服务工作入手,及时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要坚持以人为本,继续落实好执法告知服务制度,在采取邮政部门邮寄告知、发送手机短信和电话告知以及上门送达告知单等方式告知的同时,加大当场告知的力度。1月10日是公安机关传统的爱民实践统一活动日,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开展好110接处警和社会联动工作宣传活动,宣传110报警常识,努力构建110服务群众、群众理解支持110的良性互动局面。 二、温暖民心,深入扎实地推进“春风行动” 元旦、春节是亲人团聚、传递亲情的重要时刻,也是向帮教帮扶对象伸出援助之手的最佳时机。各级公安机关要紧紧抓住这一有利契机,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亲情互动活动。要通过召开一次座谈会、到警察家庭生活一天、上门走访慰问一次、举办一次联谊会和共同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等系列活动,主动了解每个对象的现实困难和特殊需求,加强与帮教帮扶对象的情感交流,增进与帮教帮扶对象的心灵沟通,让最需要帮助的对象得到最及时的帮助,尽最大可能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努力为他们的学习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用实际行动传送党和政府的殷切关爱,体现公安机关亲民爱民为民的浓浓深情。 三、体察民意,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向群众报告工作 要紧密结合岁末年初报告评议工作,坚持“走出去、请进来”,通过多种形式,广泛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开展“警民相约警务室”活动,把群众请进警务室、请进基层所队,与群众进行“面对面”对话。要积极邀请党委政府领导、相关部门领导和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警风警纪监督员、社会治安巡防员到公安机关视察、座谈,全面汇报工作,虚心征求意见。要采取走访慰问、召开座谈会、组织文艺小分队、举行警民联欢会等形式,走进学校、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进困难群众家庭、走进优抚对象家庭、走进受害人家庭,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广泛宣传公安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有关困难和问题要逐一登记,凡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有关期限,能办的马上办,不能马上解决的抓好督促落实,并及时向群众反馈;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要认真做好解释和向有关部门的转交工作,努力推动相关困难和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四、保障民安,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要集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运用新闻媒体和开设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发送安全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报警情信息,揭露犯罪手段,讲授防范技能,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能力,鼓励群众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要针对年终岁末矛盾纠纷相对突出的特点,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坚决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深入开展以打击黑恶势力、“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案件等犯罪和解决群众最关注、反映最强烈的治安问题为重点的“雷霆行动”。要针对冬季治安特点,进一步加大对入室盗窃、高速公路和国省道车匪路霸等犯罪活动的打击整治力度,真正把常州建成设防的城市,使常州成为犯罪分子的高风险区、高代价区,人民群众的安全区、放心区。要进行全面深入的安全检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元旦、春节期间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要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案件办理速度,尽可能在春节前将有关案件办结,并及时返还应当返还的财物,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爱民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不断扩大爱民实践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要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活动开展情况,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参与到活动当中来。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多侧面地宣传公安民警的先进事迹,展示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服务群众、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成效,树立公安民警老百姓最亲、犯罪分子最怕的形象。要广泛报道各地开展爱民实践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积极营造爱民为民的浓厚氛围,推动爱民实践活动不断深入开展,为把常州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作出新贡献。 各单位开展爱民实践活动的情况请及时报市局政治部,市局政治部将在网站开辟“爱民实践活动”专栏,及时转发各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2月18日前报市局政治部。联系电话:0519-86624116、内线3099。联系人:何玉良、姜剑峰。 特此通知。 常州市公安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2008年 爱民实践活动 通知 (共印15份) 报送:省厅政治部,组教处,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级机关党工委,市文明办。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7年12月26日印发 承办人:何玉良 核稿:吕平洋 审稿:孙 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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