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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第二个“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08-0051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公办[2008]22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08-04-10 公开日期:2008-04-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明确了2008年第二个“学习日”活动的学习形式、学习内容和相关要求。
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第二个“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常公办[2008]22号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文件

常公办〔200822

 

 


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第二个“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各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412是今年第二个“学习日”。根据市委统一要求,这次“学习日”活动主要围绕“解放思想找差距,科学发展创新业”这一主题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和形式

采取领导干部集中听报告与各单位自行组织学习讨论相结合的形式。

(一)领导干部集中听报告

1时间412(星期六)上午930,为期半天;

2地点:市局新大楼九楼会议室;

3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讲座;

4参加人员

1)市局党委成员;

2)各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副职以上干部;

3)市区各分局班子成员;

4)市区各派出所所长。

(二)各单位自行组织学习

1时间412(星期六)上午,为期半天;

2内容:

1)全国两会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在江苏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200835《人民日报》);

2)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人大会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2008319《人民日报》);

3)《解放思想不停步  又好又快促发展》(2008328《常州日报》);

4)《进军现代化  关键靠创新》(200841《常州日报》);

5)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43《新华日报》);

643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44《常州日报》)

二、有关要求

1.请参加领导干部集中听报告的同志及早安排好工作,提前10分钟进场,讲座期间将手机关闭或置于振动档。与会人员统一着春秋常服。

2.各单位要组织民警围绕主题,采用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精心组织“学习日”活动;要注重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活动中的表率作用,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3.请市局科技处提供一台笔记本电脑和投影仪。

4.请市局宣传处做好活动宣传报道。

5.各单位学习讨论情况请及时报市局政治部。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学习日  活动  通知                     (共印10份)

  报送: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级机关党工委,市文明办。

  增发:各辖市(区)局。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8410印发 

承办人:蒋竹骏          核稿:姚亚军          审稿: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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