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文件 常公办〔2008〕31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 严守工作纪律的规定》的通知 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培养优良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提高行政效能,经市局研究,现将《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严守工作纪律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五日 主题词:会风文风 工作纪律 规定 通知 (共印5份)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8年5月5日印发 承办人:裴荣俊 核稿:吕平洋 审稿:顾 锋 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 严守工作纪律的规定 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增强纪律观念,经研究,现就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严守工作纪律作规定如下: 一、扎实改进会风 一是加强会议审批。坚持会议审批制度,对需要以市局名义召开的会议,提前制定计划,报局长办公会和市局主要领导批准召开;对召开的条线部门会议,必须经市局分管领导审批后,向市局办公室报备,并报市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召开。未经市局批准,条线部门会议不得要求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主办单位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紧急会议除外)向与会单位发出通知并做好会务准备工作。该项规定由市局办公室督促落实。 二是严肃会议制度。严肃请假制度,参会人员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参会,应提前请假;中途离会的,必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严肃签到制度,参加会议一般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 严肃会场制度,按通知要求着装、按席卡就座,关掉手机或将手机调至振动状态,非重大紧急问题不得接打电话或离场接听;会中不得出现吸烟、随意走动、高声喧哗、交头接耳、翻看杂志等与会议无关行为;会后,按保密规定处理会议涉密文件,待到会上级领导和来宾离场后,依次有序离开会场。该规定由市局督察支队督促落实。 三是提升会议效能。市局召开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和各类专题会议,主汇报人发言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他与会人员每人发言不超过5分钟。凡提交会议审议或讨论的议题,会前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沟通协商,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上会。召开大会尽量少安排交流发言,确须安排的,原则上不超过5个,每个发言不超过8分钟。该规定由市局办公室督促落实。 二、扎实改进文风 一是控制发文数量。按照“确有必要、注重效用”的原则,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不发;能通过电话、电报、便函、公安专网等方式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能以市局办公室名义印发的,不以市局名义印发;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一律由部门自行或联合发文。同时控制文件发送范围,减少发文份数。该规定由市局办公室督促落实。 二是推行网上办公。新的常州市公安局网上办公平台即将正式启用,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专门培训,确保人人会用、人人熟练。今后,除涉密文件按原规定流转外,所有公文一律以电子公文形式网上流转、网上发布,尽可能减少纸质公文数量。该规定由市局办公室督促落实。 三是确保公文质量。严格按照《常州市公安局公文处理办法》(常公局〔2005〕25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形式和发文字号的通知》(常公办〔2005〕28号)规定处理公文。起草公文注重逻辑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搞“穿靴戴帽”,文字简洁、意尽文止、清晰明了。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稿必须把好政策关、文字关、格式关和程序关,保证文件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对不符合市局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或有重大质量瑕疵的公文,市局办公室将予以退稿处理,因退稿造成工作延误的,由文件起草单位、部门负责。该规定由市局办公室督促落实。 三、严守工作纪律 一是严守着装纪律。严格遵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92号),除四种特殊情形,全体民警工作时间必须着装。季节换装由市局下发通知确定。着装应遵守公安部有关规定,除在办公区、宿舍内等特殊情形外应戴警帽,并随身携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精神饱满,姿态良好。该规定由市局督察支队督促落实。 二是严守值班纪律。严格值班备勤制度,各级公安机关要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保持合适警力备勤待命,确保通讯联络畅通、装备保障到位、信息报转及时;市局党委成员和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脱岗、溜岗。特殊敏感时期实行领导双人带班制度,各辖市(区)局、分局和市局作出规定的部门必须每天落实1名值班领导睡班,合成行动队队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1名值班领导5分钟内出发赶赴现场,另1名值班领导10分钟内组织召开视频会议,合成行动队队员拉得出、用得上。实行值班点名检查制度,特殊敏感时期由市局总值班室对各单位、各部门带班领导在岗在位情况进行每日点名检查,由市局指挥中心对基层派出所、治安卡口、治安执勤亭、110巡逻车进行每日电台、电话点名检查。实行值班报备制度,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处室必须按月编排值班表,于每月28日前报送市局办公室,并予以网上公布,因特殊原因变动的,应提前报市局办公室。该规定由市局指挥中心、办公室督促落实。 三是严守用车纪律。认真贯彻市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市局机关大院车辆管理的通知》(常公办〔2006〕41号)要求,机关各部门车辆应定点、有序停放。严格警用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确因工作需要在外停放过夜,必须严格履行用车报备制度;切实解决警用车辆使用套牌问题,民警驾驶警用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坚决执行好“五条禁令”,决不酒后驾车。该规定由市局后勤处督促落实。 四、落实违规责任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部门和个人,情节轻微的,由负责督查落实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市局党委对违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市局督察支队视情对违规责任人提出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等措施,市局有关部门将视情作出违规记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决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