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新(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审核缩短为6个工作日,提出答复意见缩短为6个工作日;竣工验收缩短为6个工作日,提出审核意见缩短为3个工作日,报批时限缩短为3个工作日。
9.旅馆业、典当业,审批缩短为3个工作日;公章刻制业,受理上报缩短为3个工作日。
10.剧毒化学品“三证”审批审核和企业申办“购买凭证”缩短为3个工作日。
11.网吧新开、搬迁申请安全审核缩短为6个工作日。
12.考试合格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机动车牌证缩短为2个工作日。
13.办理企业设置厂车停靠站点、线路申请缩短为3个工作日。
14.因私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前往)港澳通行证、加注及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出入境通行证等许可审批缩短为10个工作日;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审批缩短为5个工作日。
15.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亲年老投靠、购买商品房等户口审批缩短为20个工作日。
16.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户口迁移,购买商品房户口迁移,以及门牌勘测、编制办结缩短为5个工作日。
17.《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核发,一般工程缩短为7个工作日,重点工程(含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缩短为10个工作日,需专家论证工程缩短为15工作日。
18.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缩短为5个工作日,出具验收意见书缩短为3个工作日。
19.公共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大型群众活动核发《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缩短为4个工作日。
20.安防产品核发《生产登记批准书》初审缩短为9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