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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组织开展“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09-0063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公办[2009]5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09-02-05 公开日期:2009-02-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明确了2009年第一个“学习日”活动的学习形式、学习内容和相关要求。
关于组织开展“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常公办[2009]5号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文件

常公办〔20095

 

 

关于组织开展“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各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27日是今年第一个“学习日”。根据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要求,这次“学习日”活动主要围绕贯彻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唱响“创新、发展、提高”主旋律这一主题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形式

各单位自行组织学习讨论。

二、学习内容

1.范燕青书记在市委十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081230日《常州日报》);

2.范燕青书记在全市“创新、发展、提高年”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0922日《常州日报》)。

三、有关要求

1.通过开展“学习日”活动,进一步弘扬“创新、发展、提高”主旋律,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增强科学发展的信心、战胜危机的信心、实现目标的信心。

2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学习日”活动进行精心安排,采用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确保学习落到实处。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学习中的表率作用,加强对学习的组织和指导。

3要结合队伍教育管理工作,研究分析队伍建设状况,发现薄弱环节,查找根源,细化措施,加强整改。

4各单位学习讨论情况请及时报市局政治部。

 

 

 

二○○九年二月五       

 

 

主题词:学习日  活动  通知                              (共印10份)

报送: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级机关党工委,市文明办。

  增发:各辖市(区)局。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925日印发 

承办人:蒋竹骏          核稿:吕平洋           审稿: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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