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安局
常州市财政局文件
常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常公局〔2009〕102号
关于做好市区流动人口协管员
招聘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区公安分局、财政局、综治办:
为认真贯彻市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具体落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加强市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建设暂行规定》,迅速启动市区流动人口协管员招聘、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做好现有流动人口协管员审核工作
(一)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续聘:
1.男性年龄超过55周岁(1954年1月前出生),女性超过50周岁(1959年1月前出生)的;
2.已从厂企单位退休的;
3.身体条件不适应协管员工作的;
4.不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录入文字信息的;
5.有第二职业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协管员工作情形的。
(二)做好解聘人员思想工作。各单位对解聘人员要普遍进行一次谈话,讲清楚解聘的原因,收回工作证件和工作资料。由市区各公安分局于2009年6月20日前将解聘人员登记造册(见附件二)报送市公安局户政处。
(三)做好留用人员审核工作。目前在岗的流动人口协管员中符合续聘条件的人员登记造册(见附件三),由市区各公安分局审核后,于2009年6月20日前报市公安局户政处核准。
二、做好缺额流动人口协管员招聘工作
(一)确定招聘名额。由各区按照“流动人口数500:1配备协管员”的省定标准,根据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流动人口协管员招聘人数,并落实相关配套经费。
(二)发布招聘简章。由市公安局统一发布流动人口协管员招聘简章(见附件三),由社区民警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踊跃应聘。
(三)做好招聘工作。流动人口协管员招聘、体检、政审、培训等工作由各区自行组织,各公安分局协助做好工作,市公安局户政处负责对流动人口协管员招聘工作进行指导。
(四)减免管理费用。招录的流动人口协管员劳动关系统一挂靠各区人力资源公司,各公安分局应主动协调、减免流动人口协管员的挂靠管理费。
(五)落实经费保障。各区流动人口协管员实行属地管理,人员经费先由各区按标准拨付,年末市财政按相关分担比例通过财政结算给各区。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市综治办
二○○九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流动人口协管员 招聘 意见 (共印20份)
报送:天宁、钟楼、戚墅堰、新北区政府,市委办公室、市政
府办公室,市委政法委。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9年6月2日印发
承办人:秦文荣 核稿:徐 坚 审稿:刘耀中
附件一:
解聘流动人口协管员登记表
用人单位 | 姓 名 | 性别 | 公民身份证号 | 聘用时间 | 解聘原因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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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用人单位填写派出所或公安分局有关大队
附件二:
留用流动人口协管员登记表
用人单位 | 姓 名 | 性别 | 公民身份证号 | 聘用时间 | 文化 程度 | 联系电话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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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审核人:
注:用人单位填写派出所或公安分局有关大队
附件三:
流动人口协管员招聘简章
为切实加强暂住人口、租赁房屋管理,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公开招聘流动人口协管员 名,其中男性 名、女性 名。现就招聘事项制定以下简章:
(一)招聘条件
1.自愿从事外来人口租赁房屋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自觉性,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道德情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高中(技、职校)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常州市区户口。男性年龄在20—50周岁之间(1959年1月至1989年12月出生);女性年龄在20—45周岁之间(1964年1月至1989年12月出生)。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录入文字信息。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行动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无阳性(仅乙肝表面抗体检测一项阳性者除外)。
5.持《再就业优惠证》及40、50人员优先聘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其他不宜进入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09年 月 日(星期 )8:30—16:00常州市各区人才市场。
2.需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就业证及相关资料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填写报名表,同时交2吋免冠彩照2张。
3.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材料确定初步录用名单。
4.体检:按1:1.5比例组织招聘人员体检,体检费由报名人员自理。
5.政审:根据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人员按基本条件中第6条规定进行政审。
6.录用:所有招聘人员录用后首先签订三个月试用期劳动合同,同时参加岗前培训。培训或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署正式合同,建立聘用关系。
(三)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为便于管理,所有招聘人员的劳动关系均挂靠在各区人力资源公司,单位按规定交纳各种社会保险,全年工资待遇为15000元(含单位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