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安局
常公局〔2009〕160号
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立足岗位学
模范、三项建设当标兵”优秀民警评选活动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立足岗位学模范、三项建设当标兵”优秀民警评选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主题词:优秀民警 评选活动 通知 (共印5份)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9年9月18日印发
承办人:嵇 政 核稿:吕平洋 审稿:孙 菡
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立足岗位学模范、三项建设当标兵”优秀民警评选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大力弘扬争先创优精神,发挥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根据省厅关于《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学英模、当标兵”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苏公厅〔2009〕460号),经市局研究,决定在全局民警中开展“立足岗位学模范、三项建设当标兵”优秀民警评选活动,评选一批“爱民标兵”、“执法标兵”、“侦查标兵”、“巡防标兵”、“服务标兵”、“科技标兵”,力争有更多的民警入选全省标兵。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立足岗位学模范、三项建设当标兵”优秀民警评选活动,是市局党委致力于推动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新的发展进步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培育新时期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三项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这项活动,挖掘一批岗位标兵,选树一批先进典型,掀起一股学习热潮,激励广大民警进一步弘扬正气、凝聚警心,以英雄模范人物为榜样,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争做岗位能手,争当标兵模范,推进全局 “三项建设”,为平安常州建设做出更大成绩。
二、评选内容
本次评选将评出我市公安机关“爱民标兵”、“执法标兵”、“侦查标兵”、“巡防标兵”、“服务标兵”、“科技标兵”各10名。
三、评选条件
1.爱民标兵:扎根基层,一心为民,把为群众排忧解难、保一方平安视为自己最崇高的职责,用深情大爱和真诚付出赢得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深入开展“大走访”和“春风行动”,做到亲民爱民、扎根基层,切实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2.执法标兵:具有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着眼于“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善于把法律的精神与现场的情景结合起来,把个人的智慧、经验与执法要求结合起来,坚持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3.侦查标兵:具有锲而不舍的钻研精神,善于学习思考,勇于探索实践,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感投入侦查工作,脚踏实地,任劳任怨,有较强的攻坚克难的本领。
4.巡防标兵:积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和警务机制的变革,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从实战需要出发,坚持用新理念来提出新思路,用新举措来应对新情况,用新办法来解决新问题,有效压降可防性案件。
5.服务标兵:具有主动服务的工作理念,正确认识管理与服务的辩证统一关系,充分理解把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管理”的实质,服务人民群众、服务企业发展、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做到态度诚恳热情、办事公正高效,以优质的服务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6.科技标兵:具有勇于实践的探索精神,系统学习掌握信息化基本知识,把信息化的要求与本职岗位的基础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在打击、防范、管理等基础工作中广辟信息来源,规范采集、录入、维护,始终保持基础信息数据的准确、完整、鲜活。强化信息化应用意识,不断形成新方法、新经验、新成果,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四、评选步骤
1.推荐阶段(9月18日至9月30日):各单位对“三项建设”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和系统总结,对照评选条件,好中选优,初步确定一批推荐对象,并进行深度挖掘,确保推荐对象的真实性、先进性和代表性。各辖市(区)局、分局必须推荐“爱民标兵”、“执法标兵”、“侦查标兵”、“巡防标兵”、“服务标兵”、“科技标兵”各2名;公交分局、交巡警支队、水警支队必须推荐“爱民标兵”、“执法标兵”、“侦查标兵”、“巡防标兵”、“服务标兵”、“科技标兵”各1名;其他支队和机关处室可视情推荐。各单位的推荐对象需分别填写《全市公安机关标兵民警推荐表》一式三份,撰写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3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附电子版),并于2009年9月30日之前集中报市局政治部组教处,联系电话:3083。
2.初选阶段(10月上旬):市局政治部对上报的推荐对象逐一进行初审,在此基础上,组织局指挥中心、科技处、法制处、治安支队、刑警支队等部门,组成专门班子开展审核,从中遴选出“爱民标兵”、“执法标兵”、“侦查标兵”、“巡防标兵”、“服务标兵”、“科技标兵”各15名,并从每一类候选人中,选取5名,作为我局的代表参加省厅的竞赛活动。
3.网上投票阶段(10月中旬至10月下旬):广大民警在网上对初选对象进行投票,产生“爱民标兵”、“执法标兵”、“侦查标兵”、“巡防标兵”、“服务标兵”、“科技标兵”候选对象。
4.评审阶段(11月中旬):市局政治部对网上投票产生的候选对象提交市局党委审议,最终评定产生“爱民标兵”、“执法标兵”、“侦查标兵”、“巡防标兵”、“服务标兵”、“科技标兵”,并进行网上公示,进一步听取意见建议。
5、表彰奖励阶段(年底):结合年终总结评比,对标兵民警进行奖励。
四、几点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这项评选活动,把之作为推动今年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推进“三项建设”、展示公安良好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好、工作表现好、群众基础好的优秀民警推选出来,确保评选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2.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立足岗位学模范、三项建设当标兵”优秀民警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公安局长尚建荣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指挥中心、纪委、组教处、宣传处、科技处、法制处、治安支队、刑警支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教处,负责评比的日常工作。局指挥中心、组教处、科技处、法制处、刑警支队作为评比各类标兵的条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把本警种的岗位能手选出来。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抓,政工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共同把评比活动抓好抓实。
3.扩大活动效应。要把评选活动与“三项建设”、“两对两接”活动相结合,以评选活动推进“三项建设”;要把评选活动与作风评议相结合,通过评选反映民警的优良作风,展示民警的良好形象;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民警的主观能动性,为全市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附件:《全市公安机关标兵民警推荐表》
全市公安机关标兵民警推荐表
姓 名 | | 性 别 | | 贴像片处 | |
出生时间 | | 民 族 | | |
入党(团)时间 | | 文化程度 | | |
籍 贯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参加公安工作时间 | | |
工资级别 | | 警 衔 | | |
现在工作单位 | | 职 务 | | |
个人简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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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何种奖励 何时何地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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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标兵类型 | |
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市局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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