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公办〔2009〕36号
关于印发《2009年度“12·4”公安法制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局、分局,有关支队、市局机关处室:
现将《2009年度“12·4”公安法制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公安法制 宣传 方案 印发 通知 (共印5份)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1日印发
承办人:沈 霞 核稿:徐 坚 审稿:吴大勇
2009年度“12·4”公安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大力宣传公安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推进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更好地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常州市“12·4”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进一步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争创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地区,为创建法治城市奠定基础。
二、活动主题
今年公安法制宣传活动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到12月中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
(一)突出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年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大力宣扬公安机关民主法治建设的巨大成就和成功经验;宣传我局在推进法治常州建设方面的重大举措和成果;宣传我局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重大发展;宣传我局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取得的成就。
(二)突出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着眼于维护宪法权威,大力宣传宪法中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基本原则等内容,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贯彻执行宪法的氛围。学习宣传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人民民主制度,促进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三)突出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着眼于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农村改革发展等,大力宣传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宏观调控、资源环境、土地经营权流转、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法律法规;着眼于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突出宣传加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基层民主自治、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等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和公正执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主要活动安排
1.市局组队参加全市公务员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2.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积极组织全体民警参加全市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
3.举办“12·4”广场法律咨询、服务活动。12月4日下午,市局组织有关部门在市人民公园广场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服务活动;
4.参加2009年度常州市法制宣传“十佳好事”评选、表彰活动,对今年来全局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的典型事项进行申报遴选;
5.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民警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民警网上学法、网上考法等活动;
6.组织全市法制宣传联络员及法制副校长培训,对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突发事件应对等法律法规开展培训讲座;
7.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宣传讲师团、普法志愿者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围绕如何依法保障和优化企业发展、提升城市社区普法教育的组织化程度、解决农村和农民的法律需求等,组织专题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围绕“12·4”法制宣传活动主题,周密部署,迅速开展相关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要结合本单位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市局宣传部门要在12月《常州日报》警方专版开辟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市局治安、刑侦、禁毒、交巡警、经侦、消防等部门要深入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各辖市(区)局、分局要结合近期开展冬季社会面动态防控,广泛开展治安行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法律权威和执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
二要注重宣传实效,真正服务社会。要进一步加强全体民警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能力。要继续健全完善民警学法制度和执法责任制度,培养民警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各级领导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使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要继续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把“12·4”法制宣传教育与“平安创建”、“和谐安民工程”、“交通畅通工程”等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基层社区、农村、企业、学校,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三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活动载体。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办好法制宣传教育网站,创新网络教育形式,开辟法制宣传教育新栏目。要加强宣传园地建设,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或流动的法制宣传设施。要加强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学校的作用。要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各级公安机关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在媒体舆论中的优势,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法制宣传教育好人好事、活动进展等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于12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电子文档)报送市局法制处。
附件:2009年“12·4”法制宣传活动宣传标语
附件:
2009年“12·4”法制宣传活动宣传标语
一、认真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依法治国
四、深入推进法治常州建设 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
五、增强全体公民法律素质 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七、规范司法行为 促进司法公正
八、带头学法用法 做诚实守信公民
九、弘扬法治文化 传播法治文明
十、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努力增强全民法律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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