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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第一个“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10-0009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公办[2010]3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10-02-05 公开日期:2010-02-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明确了2010年第一个“学习日”活动的学习形式、学习内容和相关要求。
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第一个“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常公办[2010]3号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文件

常公办〔20103

 

 

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第一个“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26日是今年我市第一个“学习日”。根据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要求,这次“学习日”活动主要围绕奋进2010高水平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这一主题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和形式

采取领导干部、民警代表集中听报告与各单位自行组织学习讨论相结合的形式。

(一)领导干部、民警代表集中听报告

1时间26日(星期六)上午830,会期半天;

2地点市行政中心龙城大厅;

3内容当代社会民生问题透析;

4主讲人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梁鸿教授;

5参加人员

1)市局党委成员;

2)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正职领导;

3)民警代表。

(二)各单位自行组织学习

1时间:26(星期六)上午,为期半天;

2内容:

1)范燕青书记在政协常州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开幕式上的讲话精神(《常州日报》2010121日);

2)王伟成市长在常州市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常州日报》2010128日)。

二、有关要求

1.请参加集中听报告的同志及早安排好工作,提前15分钟进场,讲座期间将手机关闭或置于振动档。与会人员统一着冬常服。

2各单位要组织民警围绕主题,采用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精心组织“学习日”活动;要注重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活动中的表率作用,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3.请市局宣传处做好活动宣传报道。

4.各单位学习讨论情况请及时报市局政治部。

 

 

 

二○一○年二月五日      

 

 

 

 

 

 

 

 

 

 

主题词:学习日  活动  通知                     (共印10份)

  报送: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级机关党工委,市文明办。

  增发:各辖市(区)局。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025日印发 

承办人:蒋竹骏          核稿:吕平洋          审稿: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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