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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说理执法征文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10-0010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公办[2010]20号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10-05-24 公开日期:2010-06-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本文件对说理执法征文活动的主题、要求、奖励等作出规定。
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说理执法征文活动的通知
常公办[2010]20号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文件

 

 

 

常公办〔201020

 
 

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

开展说理执法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局、分局,有关支队:

为展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说理执法工作取得的成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和深化说理执法工作,市局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说理执法征文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紧密结合说理执法工作实践,重点围绕如何通过说理执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如何通过说理执法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如何通过说理执法解决基层执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等方面,撰写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或剖析典型案例,以案析理。题目自拟。

二、征文要求

征文应当围绕主题,理论联系实际,内容翔实,文风活泼。文中涉及有关引文、数据的,请注明出处。字数以3000字以内为宜。征文请写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地址、联系电话,由各单位统一通过“网上办公平台”报送至市局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法制处)。武进区局、金坛市局、溧阳市局、天宁分局、钟楼分局、新北分局和交巡警支队、消防支队至少上报2篇,戚墅堰分局、公交分局、刑警支队、治安支队、禁毒支队、经侦支队、网警支队至少上报1

本次征文活动的截稿日期为2010610

三、评选奖励

征文由市局组织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奖金和证书。市局在择优向省厅推荐上报参加全省公安机关说理执法征文比赛的同时,选择部分优秀征文编发简报,在市局法制网页《创建执法示范单位》专栏发布。

四、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省厅将于8月份开展全省公安机关说理执法征文及演讲比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说理执法征文比赛活动,将其作为当前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提升队伍执法水平的实际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应保障,确保说理执法征文比赛的顺利开展。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发动、认真组织广大公安民警参加比赛。

二要营造氛围,抓好宣传。要坚持面向基层单位和一线民警,大力提倡和鼓励民警讲事例、谈体会、说不足、提建议,切实营造浓烈的竞赛氛围,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特别是要注意发现和培养一批说理执法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说理执法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警自觉坚持说理执法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加大面向社会的宣传力度,扩大说理执法的社会影响,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树立公安机关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三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各单位要将征文比赛与“江苏公安精神大讨论”及“学英模、当标兵”竞赛活动结合起来,与做好世博省运安保和打盗抢“一O行动”等公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其他各项任务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把比赛中焕发出的激情和智慧转化为做好各项公安保卫工作的实际行动。市局决定于6月中旬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江苏公安精神大讨论”演讲比赛,届时将在演讲比赛中设立“说理执法”演讲比赛专场,并单独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颁发奖金和证书,择优选送选手至省厅参加比赛。请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执法  规范  征文  通知                   (共印5份)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0524印发

承办人:沈            核稿:朱         审稿:杨继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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