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公 安 局
常公局〔2010〕192号
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五个一”
活动迎接“作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局、分局,各支队、市局机关处室:
《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五个一”活动迎接“作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局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要求,迅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五个一”活动作风评议 实施方案 通知 (共印5份)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0年10月20日印发
承办人:吴洵仁 核稿:盛世麟 审稿:孙 菡
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五个一”活动
迎接“作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为宣传总结今年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工作情况、特色亮点,充分展示公安形象,积极主动地争取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的理解和支持,在年底全市“评议机关”中我局争先进位创造有利条件,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五个一”活动,现就有关活动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从10月20日至12月10日。
二、活动对象
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重点服务对象,主要分为七个层面:市(县)四套班子;各级代表、委员;市(县)级机关作风监督员、察访员;各级机关干部;企事业(商会、行业协会)单位代表;群众代表;市(县)级新闻宣传单位。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一场“公安工作报告会”。认真落实“三个报告评议”制度,深化创新“警民恳谈日”活动,按照分级负责、分层实施的原则,市局和各辖市(区)局、分局各自邀请市(县)四套班子、市(县)级机关作风监督员、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重点服务对象走进警营,由各单位“一把手”报告今年以来公安工作的总体情况,征求进一步改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全市各派出所应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各社区(驻村)民警应结合“警民恳谈日”活动,主动向各界群众报告工作,并征求意见建议;肩负着社会管理创新职能的市局有关支队、处室应根据服务对象需要,视情各自开展报告会。其中,市局和各辖市(区)局、分局公安工作报告会分别由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办公室负责实施,报告采用PPT形式,每场报告会邀请对象不少于20人,参与全市作风评议的四套班子领导、代表委员、星级企业负责人优先。
同时,为提升报告会效果,市局和各辖市(区)局、分局要编写《2010年**公安工作宣传册》,图文并茂地反映本单位全年公安工作情况,发放给参加公安工作报告会的领导、代表委员、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此项工作由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办公室一并负责。
(二)开展一次“星级企业上门走访”活动。全市公安机关要对照《2010年全市公安机关与星级企业分级对口挂钩联系责任分解表》(见常公传发〔2010〕第99号),按照副市长、公安局长尚建荣“少限制、多服务”和“服务星级企业‘点对点’、‘精细化’”的指示要求,进一步落实与星级企业分级挂钩联系责任制。其中,五星级企业由市局党委成员分别上门走访;四星、三星级企业由所在地辖市(区)局、分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上门走访;二星、一星级企业由所在地派出所班子成员负责上门走访。涉及各级领导班子人员调整的,挂钩县(分)局和派出所领导的责任人也要作相应调整。认真落实《常州市公安机关服务企业规范》(常公局〔2009〕29号)和《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做好服务企业工作的意见》(常公局〔2010〕67号),开展集中走访,防止分头联系、重复走访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此项工作由市局和各辖市(区)局、分局经文保部门负责落实。
(三)举办一次“警营开放日”活动。邀请市(县)两级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员走进警营,让他们亲身感受常州公安近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和变化,体验公安工作的苦和累,了解公安工作的特色和亮点。市局邀请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员走进“两个支队、五个基层所队”,基本了解警种、所队全年工作情况,重点了解体验7个单位的以下特色亮点:交巡警支队的打造“民心服务、平安交通”品牌、特警支队的“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警务装备和警体展示,钟楼分局南大街派出所的“老关热线”品牌、新北分局罗溪派出所的“老戴服务站”、武进区局南夏墅派出所的“公调对接”创新特色工作模式、交巡警支队车管所的“刘新民一号窗口”品牌和事故处理大队的规范执法全国示范点。各辖市(区)局、分局也要主动与市(区)级机关党工委联系,邀请本地的市级和县(区)两级机关作风监督员参加“警营开放日”活动。此项工作由市局和各辖市(区)局、分局政工部门分别负责落实。
(四)组织一场“警媒恳谈会”活动。邀请新闻宣传单位的领导和各级媒体记者走进警营,主动推介今年以来常州公安工作的总体情况,争取媒体支持,集中宣传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三项建设”、“三项重点工作”、世博省运安保、典型选树等方面的成效,营造强大声势氛围,多方位、多渠道地让社会各界了解、感受、认同公安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局宣传处牵头负责,武进、金坛、溧阳三地公安机关要结合各地实际,分别组织开展。
(五)发送一份“公安机关征求意见函”。总结今年以来的公安工作,制作一份《公安机关征求意见函》,由市局和各辖市(区)局、分局“一把手”亲笔签名,分别函寄给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就公安机关的服务态度、服务效率、依法办事、创新创优及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此项工作由市局作风办和各地政工部门各自负责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五个一”活动的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开展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落实,特别要亲自走访联系所在辖区四套班子领导、星级企业、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参与活动的警种部门与属地公安机关之间要加强上下衔接,条块协调,尽量避免重复交错。
二是及时整改问题。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借鉴2009年集中上门走访活动的成功做法,牢固树立“以小块保大块,以县(区)局保全局”理念,对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参照市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警民恳谈日”活动实施意见》(常公局〔2010〕153号)中有关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要求,按照层级化整改的原则,及时抓好整改落实,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千方百计提升参评对象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满意率。
三是加大舆论宣传。各地要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充分展示公安形象为重点,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公安专刊等各种媒体,有计划、有节奏地开展正面宣传,地方新闻媒体至少每周有公安正面宣传报道。市局《每日公安动态》、《政工信息》、《作风简报》设立专栏专刊,及时反映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活动情况。
四是抓紧抓好实施。12月1日至20日系全市投票评议阶段,各单位各部门务必抓紧时间组织实施,报告会、走访、警营开放、恳谈等活动原则上11月底全部结束。同时要建立健全活动台账,注重及时收集上报活动情况(典型事例和特色做法、征求意见和解决问题、活动对象反响等情况);按照规定时间汇总上报《全市公安机关“五个一”活动情况一览表》(见附表);12月20日报活动总结情况。材料通过网上办公平台报至市局作风办(市局机关党委文管,联系电话:3093)。市局作风办在每月作风建设联席会议上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对推进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将在全市每月“双研判”会上点名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