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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第一个“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11-0002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公办[2011]4号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11-02-11 公开日期:2011-02-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明确了2011年第一个“学习日”活动的学习形式、学习内容和相关要求。
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第一个“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常公办[2011]4号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文件

 

常公办〔2011〕4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第一个“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市区各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2月12日,是今年我市第一个“学习日”,根据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要求,这次“学习日”活动主要围绕“人人讲道德,个个讲文明”这一主题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2.个人品德基本规范;

  3.常州市“道德讲堂”示范点建设标准。

  以上学习资料请到市局政治部主页“公告公示”栏下载。

  4.《关于扎实推进“行业道德讲堂”示范点建设的实施意见》(常公局〔2011〕18号)。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全市“办好道德讲堂、建好文明城市”推进大会部署和实际学习需求,选择恰当的切入点展开学习;

  2.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中的表率作用,带动广大民警开展学习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3.要按照市局《关于扎实推进“行业道德讲堂”示范点建设的实施意见》(常公局〔2011〕18号)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日活动,切实贯彻示范点建设标准,做到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4.各单位有特色的学习活动安排,请于2月11日报市局政治部文管。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学习日 活动 通知    (共印10份)

  报送: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级机关党工委,市文明办。

  增发:各辖市(区)局。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1年2月11日印发

 承办人:嵇政      核稿:朱岩      审稿:孙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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