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流动儿童少年简易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04-0001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发〔2004〕10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04-03-05 公开日期:2008-03-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常州市流动儿童少年简易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州市流动儿童少年简易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的通知
常教发〔2004〕10号

 

 

 

 

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

现将《常州市流动儿童少年简易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OO四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学校  流动儿童  办学标准  印发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4325印发

共印30

 

 

常州市流动儿童少年简易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流动儿童少年简易学校办学行为,切实保障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生命安全,促进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和万博体育APP官方网_万博体育manbetx3.0《关于颁发常州市适龄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校舍标准:简易学校校舍必须符合坚固、适用的要求,确保无危房(有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且符合消防要求。

⒈普通教室:按每班50名学生计算,每个教室的面积不少于50m2(生均不少于1m2);每班不满25名学生的,面积不少于30m2。每个教室两面有可通风采光的窗户,并根据人流安全疏散的要求设置前后门。教室离楼梯口超过16的必须设二个楼梯,外廊栏板或栏杆净高度不低于1.1

⒉教师办公室:每名教师所占面积不少于4m2,同时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

⒊实验室:12班以上学校须有2个、12班以下学校至少有1个。每个实验室的面积不少于60m2(人均不少于1.4m2)。要求通电通水,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

⒋多功能室:须有一个多功能室,面积不少于60m2,并配有一定的设备设施。

⒌厨房:凡有学生用餐的学校,须有与教学区分开的厨房,且符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

⒍厕所:必须建有独立的冲洗式厕所,面积不少于1.4m2/10生。

二、教职工

⒈校长(学校管理负责人):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有中级以上教师职称,且有一定的管理经历。

⒉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且身心健康,男教师年龄不超过65岁,女教师年龄不超过60岁;专任教师的比例不低于80%,师生比控制在1:30以内,学科基本配套。

⒊其他工作人员:在学校从业的技术工种岗位的相关人员,须持有相应岗位的技术等级证书和岗位证书。

三、活动场地:必须有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相适应的室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2m2。场地平整且无安全隐患。

四、设备设施:

⒈有升降国旗的设备设施。

⒉有能与外界联系的固定电话。

⒊每个学生必须配备有合适的课桌凳,每位教师有各自的办公桌椅。

⒋每个教室必须安装4-6盏以上40w的日光灯及2只以上的吊扇,保证教室有足够的照明和通风;电路系统安全可靠,无老化、破损(提供专业检查证明)。

⒌至少有篮球架或排球网1付,乒乓球台1张,有基本满足体育教学、体育活动必需的活动器材。

⒍至少有风琴或电子琴1架、录音机2架等其它教学器材。

⒎有适量、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的报刊杂志及图书资料。

⒏各年级均有教育教学必需的教学具;有与各年级实验基本配套的实验仪器和设备,能完成教材上规定的大部分实验。

⒐有满足消防要求的消防设备和设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