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你局上报的《阿克苏诺贝尔功能涂料(常州)有限公司25000t/a高性能涂料和辅料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委委托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了评审,该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同意通过评审,根据常州市天成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和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主要能耗指标:项目综合能耗不高于942.47吨标煤/年(当量值),单位产值能耗不高于0.0086吨标煤/万元(当量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0276吨标煤/万元(当量值)。
三、该项目采用了阿克苏诺贝尔集团提供的先进生产工艺配方技术,在生产过程中采用物料自动化称重、输送系统,配置粉尘处理回收系统、尾气处理系统,选用了先进的高效研磨机、封闭式固定混合罐和移动罐及先进的自动包装设备,可有效防止跑冒滴漏、减少物料损失,项目采用工艺、设备先进,未选用国家和江苏省已公布的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
四、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书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应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加强对重点耗能设备的日常监管,对重点耗能工序、部位做好能源的计量工作。
(二)强化物料流向管理,及时发现纠正不利于生产的各类问题,努力提高产品一次合格率。
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若在后续阶段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年综合能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的能耗总量15%(含)以上的,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要求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阿克苏诺贝尔功能涂料(常州)有限公司25000t/a高性能涂料和辅料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评审意见》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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