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报批常州市北郊中学浴室改造工程项目的请示》(常教计〔2012〕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解决你校高中部学生洗澡难问题,改善学生住校生活条件,原则同意常州市北郊中学实施浴室改造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新北区华山路18号的常州市北郊中学高中部校区内,将学校现有一号食堂部分建筑改造为学生浴室,总建筑面积156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衣室、淋浴室和热水存储设备用房等。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25万元,其它费用25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局和常州市北郊中学共同筹措解决。
四、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介上发布。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严格加强项目管理和投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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