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
你局常规〔2012〕18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建设常州市城乡一体化规划管理信息系统项目。
二、该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优化规划技术审查、强化规划行政许可协同审批、固化风险监察内控机制,建立市区1872平方公里统一基础地理信息、统一规划编研信息、统一规划审批平台的全覆盖、全业务、全过程的城乡一体化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系统通过电子政务网络接入常州市云计算应用服务中心。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为290万元,由市财政安排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的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采购活动应按现行规定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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