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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学习贯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11-0004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公局[2011]237号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11-11-10 公开日期:2011-11-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本文件从活动意义、基本内容要求和组织形式等方面对学习贯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做出了规定。
关于学习贯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常公局[2011]237号

 

 

 

常公局〔2011237

 

 

关于学习贯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最近,公安部修订下发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公通字(201135号,以下简称《规范》),为了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结合道德讲堂建设的深入推进,市局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集中组织开展《规范》的主题教育和学习讨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公安民警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长期性工作,人民警察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证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面对当前三个期四个相互交织五个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面对依法治国理念的全面推行,面对法治意识的深入人心,公安机关肩负的任务更加艰巨,对公安民警的职业道德素养的要求也将更高更严。切实抓好新时期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建设,是公安机关加强自身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应有之义;是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积极应对公安工作新挑战的务实之举。

二、全面理解准确把握《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和要求。重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内容由原有的8条扩充到了10条,40句话、160个字,涵盖了人民警察这个职业所必须具备的政治要求、职业品质、纪律作风。全体民警要深刻理解《规范》提出的新内容,全面领会《规范》的新精神,充分认识《规范》在执法理念、工作作风上的新要求,真正把十项内容熔铸到每个民警的心中,把具体条文转化为民警的日常行为,努力提高广大民警的道德素养、职业认同和敬业精神,使每个民警自觉成为道德的践行者和传播者。

三、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活动深入贯彻执行《职业道德规范》。各单位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民警原原本本地学习《规范》内容,确保广大民警特别是青年民警熟知熟记、全面掌握、深刻理解《规范》的要义;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同志要身体力行、带头学习、模范执行《规范》;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规范》与弘扬实践江苏公安精神结合起来,与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行业道德讲堂示范点建设结合起来,与清网行动攻坚战、打四黑除四害等公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注重统筹协调,加强工作谋划,创新活动载体,强化学习效果。 

各单位政工部门要根据《规范》的基本内容,编发学习材料,推动《规范》的学习和实施。各单位学习贯彻情况请及时报市局政治部。

 

附件:《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

 

 

 

 

                        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职业道德规范  学习  通知                 (共印5份)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11110印发 

承办人:恽广岚           核稿:龚寅虎         审稿:费中华

 

附件: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

 

 

一、忠诚可靠:听党指挥,热爱人民,忠于法律。

二、秉公执法:事实为据,秉持公正,惩恶扬善。

三、英勇善战:坚韧不拔,机智果敢,崇尚荣誉。

四、热诚服务:情系民生,服务社会,热情周到。

五、文明理性:理性平和,文明礼貌,诚信友善。

六、严守纪律:遵章守纪,保守秘密,令行禁止。

七、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勤学善思,精益求精。

八、甘于奉献:任劳任怨,顾全大局,献身使命。

九、清正廉洁:艰苦朴素,情趣健康,克己奉公。

十、团结协作:精诚合作,勇于担当,积极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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