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公 安 局
常公局〔2010〕153号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警民恳谈日”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日前,省厅专门下发《全省公安机关开展“警民恳谈日”活动实施意见》,并召开全省公安机关“警民恳谈日”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全省公安机关开展警民恳谈的经验做法,就全面开展“警民恳谈日”活动,推动警民互动交流经常化、制度化,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厅部署要求,结合我局“警民恳谈日”活动开展实际,现制定《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警民恳谈日”活动的实施意见》,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警民恳谈日”活动实施意见》(常公局〔2010〕6号)有关内容与本通知有冲突的,以本通知要求为准。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加强 警民恳谈日 意见 印发 通知 (共印5份)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0年7月27日印发
承办人:吴洵仁 核稿:盛世麟 审稿:孙 菡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警民恳谈日”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倾听民意、问需于民,检查工作、促进成效,互动交流、汲取营养,根据省厅《全省公安机关开展“警民恳谈日”活动实施意见》(苏公厅〔2010〕433号)要求,市局在总结今年以来警民恳谈活动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警民恳谈日”活动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健全组织形式
1.恳谈主体。恳谈活动原则上以派出所为责任单位,主要由社区民警牵头组织实施。每个恳谈日,派出所开展恳谈活动的社区不少于辖区社区总数的三分之一,警长和所领导分头参与。各级公安机关尤其是与群众联系密切的警种部门需要通报有关情况的,应主动与派出所和社区民警联系,直接派人参加社区警民恳谈活动,或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组织开展专题警民恳谈活动。
2.恳谈时间。每个月的第4周周四为全市公安机关集中“警民恳谈日”。市局部署开展集中上门走访、“警营开放日”等活动,或遇有重要节庆假日和重大安保活动,另行通知。各单位在制定每月恳谈计划时,应尽量以上述时间为准。同时,鼓励各单位通过“半月谈”、爱民天天访、网上在线恳谈、飞信等形式,延伸警民互动交流活动的时段和空间,不断扩大恳谈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程序内容。活动前,各恳谈组织单位应深入辖区了解群众关注、关心的突出治安和民生问题,各自确定恳谈主题,通过张贴海报、电话联络、网上公告等方式进行预告,吸引群众参与,切实做到计划协调、宣传发动、时间地点、恳谈对象、参加领导、联办单位“六个落实”。活动中,按照“通报工作情况,开展防范宣传;征求意见建议,落实解决诉求;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梳理热点难点,整治治安隐患;改变工作态度,端正工作作风”工作要求,实事求是报告工作,耐心细致回答问题,虚心征求意见建议,同时汇报上一次恳谈中群众提出问题或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做好反馈和解释工作。
4.活动形式。根据不同的恳谈主题和对象,采取不同的恳谈形式:座谈式,结合“三个报告评议”,通过座谈会、“警民有约”、“所长与您面对面”等形式,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走访式,深化大走访,通过上门入户,与服务对象、困难群众、特殊群体恳谈交流;网络式,通过“局长在线”、网上警务室、QQ、飞信等平台,与群众进行网上恳谈;参观体验式,通过“警营开放日”,邀请各界人士走进警营,增进互信;文艺宣传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在广场、工地与群众联谊、会演,宣传法律法规、安全防范知识和维护治安的先进人物事迹,等等。
二、完善工作机制
1.挂钩联动机制。市局班子成员每人每年参加1次以上“警民恳谈日”活动,该项工作由市局作风办协调落实。各辖市(区)局、分局班子成员每人每年到挂钩联系点参加2次以上“警民恳谈日”活动,该项工作由各辖市(区)局、分局政工部门协调落实。根据《关于建立机关各部门与基层派出所捆绑考核制度共同推进社区(农村)警务工作的通知》(常公局〔2010〕52号),市局机关各部门要主动与挂钩派出所联系,与派出所和社区民警共同组织开展好恳谈活动,并进一步细化责任,各部门副职以上干部每人挂钩1个社区,参加挂钩社区的每一次警民恳谈活动,该项工作由“社区警务办公室”(户政处)经征求市局各部门和各挂钩派出所意见后,抓好责任到人、项目考核、跟踪问效等全程工作的落实,机关部门参加联系点恳谈情况纳入捆绑考核体系。根据实际需要,派出所可邀请交巡警、刑警、治安、出入境等警种部门,辖区党政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城管、银行、卫生、教育等单位参加恳谈,实现共管共赢。
2.办理反馈机制。对每次“警民恳谈日”活动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实行由承办单位自下而上逐级建帐的办法,即每个社区恳谈点的意见建议报所在派出所,各派出所汇总后报所在辖市(区)局、分局政工部门;市局机关部门只负责汇总自行组织的恳谈意见建议。各单位各部门根据统一台账格式要求及时报市局作风办,市局逐月汇总上报省厅作风办备案。对意见建议的整改建立层级化落实机制,即现场办理、所队办理、各辖市(区)局、分局办理,市局协调办理的层级化四级机制。市局明确,有关意见建议恳谈现场能够作出承诺或解决的,必须当场落实;属于派出所层面的,所在派出所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落实并反馈;需要由各辖市(区)局、分局层面办理的,由政工部门牵头制定专项落实方案,在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落实措施反馈给提议人;需要跨区办理的,由各辖市(区)局、分局协调市局有关警种和职能部门帮助办理,无法协调的,报市局作风办,由市局统一协调落实。市局机关各部门参加联系点恳谈时,要认真记录群众所提意见建议,现场指导和帮助解决群众所提意见建议,其中需要跨区办理的,由参加恳谈的机关部门帮助各辖市(区)局、分局协调,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或解决;对公安机关职责以外的事项,当场做好解释工作,原则上由恳谈承办单位负责在2个工作日内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
3.会商研判机制。各级公安机关对恳谈中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检举揭发线索等情况,要定期组织相关警种部门分门别类进行会商研判,总结经验、改进不足,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加强与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通力合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工作建议,传递通报相关情况和信息,借助其他职能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推动群众意见建议的办理解决,扩大“警民恳谈日”活动的社会效果和辐射功能。
4.检查考评机制。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开展“警民恳谈日”活动情况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考评,结合推进“三基”工程、“三项建设”和“三项重点工作”及市局确定的每年重点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细化的考核办法,与单位和民警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挂钩。市局作风办每月统计汇总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在作风建设联席会议上通报,各辖市(区)局、分局开展活动情况纳入“双研判”范畴,每月在全市视频会上通报。市局将适时对活动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三、明确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机关要把警民恳谈活动纳入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总体部署,整体规划设计。主要领导要带头参与,亲自抓推进落实,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明确目标任务。领导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警种部门的恳谈活动,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措施落实。政工部门要牵头负责,做好恳谈活动的具体谋划、指导、实施和宣传工作。市局作风办、社区警务办,各级政工、督察部门要对活动的组织、实施、落实、反馈等环节,按照职责分工进行重点督查,及时通报。
2.重视培训锻炼。建立“警民恳谈日”活动上岗培训制度,把主持“警民恳谈日”活动作为社区民警和新警的必修课,加强对民警法律政策、业务知识和群众工作能力的培训锻炼,提高民警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宣传群众的水平。市局要求,新招录民警(含军转干部)被分配到派出所实习锻炼的,在一年见习期内,每人必须参加不少于6次的警民恳谈活动。上述工作由“社区警务办公室”(户政处)牵头落实,市局人事处、组教处、警校和各辖市(区)局、分局及各派出所配合开展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基层各种宣传阵地,大力宣传“警民恳谈日”活动及公安工作、队伍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使更多的群众了解和参与恳谈活动,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密切警民关系,促进警民和谐;注重培养选树警民恳谈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挖掘典型的感人事迹和经验做法,树立公安机关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扩大公安机关社会影响力,为推动警民恳谈活动的健康发展打牢广泛群众基础,为全市公安机关“作风评议”争先进位提供有力社会支撑。
4.务求工作实效。每个恳谈承办单位都必须建好《“警民恳谈日”活动安排表》、《“警民恳谈日”活动工作情况》、《“警民恳谈日”活动意见建议办理台账》三本台账(请参考附表1、2、3)。各辖市(区)局、分局政工部门负责汇总统计辖区派出所和各警种职能部门的恳谈情况,机关各部门负责汇总自行组织恳谈活动的情况,每月按期向市局作风办报送。“社区警务办公室”(户政处)负责汇总机关各部门副职以上干部参加挂钩派出所警民恳谈活动的情况(附表4)。各级公安机关要把让人民满意作为检验恳谈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逐项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使恳谈日活动真正成为展示公安形象的窗口、了解社情民意的场所、密切党群关系的纽带、获取情报信息的渠道、提升民警素质的平台。
附表:1.“警民恳谈日”活动安排表(样表)
2.“警民恳谈日”活动工作情况(样表)
3.“警民恳谈日”活动意见建议办理台账(样表)
4.市局机关部门参加联系点警民恳谈情况(样表)
(注:表格中有关内容仅供参考。)
附表一:
月份“警民恳谈日”活动安排表(样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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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联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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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开始时间、地点
|
预计
人数
|
参加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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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及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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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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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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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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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局XX处
2. XX居委会
|
29日16时,所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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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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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主任:XXX
XX处副处长:XXX
所长:XXX
|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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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交流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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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X派出所
|
1.经文保大队
2.XX小学
|
29日14时,学校礼堂
|
200
|
小学副校长:XXX
经文保大队长:XXX
所教导员:XXX
|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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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讲教育式
|
3
|
XX派出所
|
XX村委会
|
20至29日,XX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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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村委会主任:XXX
副所长:XXX
|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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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门走访式
|
4
|
XX派出所
|
|
29日20时,所内
|
30
|
所长:XXX
|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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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对话式
|
5
|
XX派出所
|
|
29日19时,XX市民广场
|
100
|
所教导员:XXX
|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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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场开放式
|
说明:此表由各活动承办单位负责填写,经各辖市(区)局、分局,市局机关各部门汇总后,于每月第四周的周一报市局作风办。
附表二:
月份“警民恳谈日”活动工作情况(样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活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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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的意见建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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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服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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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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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人次)
|
总数(件)
|
已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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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办(件)
|
转交(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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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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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宣传资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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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咨询服务(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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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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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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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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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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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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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谈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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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矛盾纠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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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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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选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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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矛盾纠纷(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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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调解和处置(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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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访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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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处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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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以上媒体(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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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媒体(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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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简报(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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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信息(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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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总结表彰会、现场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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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先进集体(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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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先进个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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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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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建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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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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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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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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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谈组织单位
|
恳谈地点
|
责任民警及联系电话
|
机关挂钩单位及参加人
|
已办
|
待办
|
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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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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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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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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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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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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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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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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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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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由各活动承办单位负责填写,经各辖市(区)局、分局、市局机关各部门汇总后,于每月恳谈日活动后的5个工作日内报市局作风办。
附表三:
月份“警民恳谈日”活动意见建议办理台账(样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类别
|
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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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方式
|
整改落实措施
|
受理单位及
责任单位
|
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
何时整改落实到位
|
提议人及联系方式
|
是否反馈
|
执法办案
|
电动车被盗1年,报案后至今没说法
|
当场整改
|
告知暂无破案线索,承诺及时通报进展情况
|
XX派出所
|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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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场
|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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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社会治安
|
希望加强夜间巡逻
|
所内整改
|
开展群防群治,加强重点地区时段巡防力度
|
XX派出所
|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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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7.29
|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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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交通管理
|
新华路口没有红绿灯,交通混乱
|
市局协调
|
汇报挂钩机关部门,协调交巡警部门落实
|
XX派出所
XX交警大队
|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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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7.29
|
XXX
15975288X37
|
是
|
行政服务
|
希望为老弱病残人员上门办理身份证
|
当场落实
|
当场汇报所领导,落实具体措施,作出承诺
|
XX派出所
|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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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场
|
XXX
15975288X37
|
是
|
队伍建设
|
有民警驾驶警车不系安全带、不穿制服
|
分局整改
|
汇报分局,由分局责成纪检部门开展整顿
|
XX派出所
分局纪委
|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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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7.29
|
XXX
15975288X37
|
是
|
举报线索
|
华龙新村11栋某茶室经常有人聚赌
|
所内整改
|
安排耳目特勤,查实后及时端掉赌博窝点
|
XX派出所
|
XXX
13775288X37
|
2010.7.29
|
XXX
15975288X37
|
是
|
其他
|
小井村东头一化工厂直接向河道内排放污水
|
移交
|
当场告知非公安职能,移交环保部门处理
|
XX派出所
|
XXX
13775288X37
|
2010.7.29
|
XXX
15975288X37
|
是
|
说明:此表供活动承办单位填写建档;“整改方式”一栏内填写“当场整改”、“所内整改”、“各辖市(区)局、分局整改”等。
附表四:
月份市局机关部门参加联系点警民恳谈情况(样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机关部门
|
副职以上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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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派出所
|
挂钩社区
|
参加恳谈情况
(何时何地参加恳谈,现场帮助解决问题情况,协调解决需要跨区局办理的意见建议情况)
|
办公室
|
XXX
|
兰陵派出所
|
九洲新世界社区
|
|
XXX
|
乾盛兰庭社区
|
|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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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
南大街派出所
|
南大街社区
|
|
XXX
|
世纪明珠园社区
|
|
XXX
|
杨柳巷社区
|
|
XXX
|
吴家场社区
|
|
组教处
|
XXX
|
局前街派出所
|
局前街社区
|
|
XXX
|
北直街社区
|
|
宣传处
|
XXX
|
三井派出所
|
邹村社区
|
|
XXX
|
华山社区
|
|
XXX
|
三井社区
|
|
说明:1、市局机关各部门要主动联系挂钩派出所,落实中层副职以上干部每人挂钩一个社区,确定后统一报“社区警务办公室”(户政处),由“社区警务办公室”(户政处)汇总后报市局作风办备案;2、从今年第七次“警民恳谈日”活动起,由市局机关各部门填报此表并于每月恳谈日活动后的第二天报“社区警务办公室”(户政处),由“社区警务办公室”(户政处)负责汇总情况,并将各部门参加联系点恳谈情况纳入捆绑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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