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公 安 局
常公局〔2010〕143号
市区各分局,有关支队、市局机关处室:
常州市客运中心已于6月25日投入使用,为切实做好客运中心及北广场地区治安管理工作,经市局研究,现就该地区治安管辖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辖区界定
本着客运中心与广场地区治安管理一体化的原则,对该地区治安管辖区域明确如下:
1.北广场东围墙以西、西围墙以东、城际铁路线以北、竹林西路北侧围墙以南区域(包括竹林西路广场段、北广场地下停车场、地下车辆通道)日常治安由公交分局管辖;
2.城际铁路站北侧滴水线以外日常治安由公交分局管辖,其他属铁路派出所管辖的区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3.南北广场地下通道日常治安由公交分局管辖,南广场区域按照原管辖界定职能不变。
二、职责分工
1.按照辖区界定,各单位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接处警、刑事、行政案(事)件等的办理与管理,负责辖区内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2.该界定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处置由交巡警支队天宁大队负责;
3.竹林西路的交通秩序和交通事故由交巡警支队天宁大队负责。
4.公交分局在该界定辖区内行使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权限时,严格按照《关于明确公交分局、水上分局(水警支队)治安卡口中队行使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权限的通知》(常公局〔2008〕84号)行使。
三、工作要求
由于市客运中心和北广场刚投入运行,其周边还在建设中,为此,各单位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辖区界定及分工开展好治安秩序的管理工作。针对南北广场并存的状况,公交分局要积极会同市城管、运管、铁路派出所等部门,切实开展好南北广场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针对客运中心投入运行后,周边道路交通流量急剧增加的情况,交巡警支队要加大对广场周边道路的交通管理工作;天宁分局红梅、新丰街派出所要与公交分局站前派出所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维护好整个广场地区社会面治安秩序。
二○一○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治安管理 管辖 通知 (共印5份)
报送:南京铁路公安处常州车站派出所。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0年7月9日印发
承办人:朱轶伟 核稿:朱 岩 审稿:符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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