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明确市客运中心及北广场治安管辖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05/2010-0008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公局[2010]143号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2010-07-09 公开日期:2010-07-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本文件对市客运中心及北广场治安管理的辖区界定和职责分工作出了规定。
关于明确市客运中心及北广场治安管辖的通知
常公局[2010]143号

 

 

 

常公局〔2010143

 

 

市区各分局,有关支队、市局机关处室:

常州市客运中心已于625投入使用,为切实做好客运中心及北广场地区治安管理工作,经市局研究,现就该地区治安管辖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辖区界定

本着客运中心与广场地区治安管理一体化的原则,对该地区治安管辖区域明确如下:

1.北广场东围墙以西、西围墙以东、城际铁路线以北、竹林西路北侧围墙以南区域(包括竹林西路广场段、北广场地下停车场、地下车辆通道)日常治安由公交分局管辖;

2城际铁路站北侧滴水线以外日常治安由公交分局管辖,其他属铁路派出所管辖的区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3南北广场地下通道日常治安由公交分局管辖,南广场区域按照原管辖界定职能不变。

二、职责分工

1按照辖区界定,各单位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接处警、刑事、行政案(事)件等的办理与管理,负责辖区内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2.该界定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处置由交巡警支队天宁大队负责;

3竹林西路的交通秩序和交通事故由交巡警支队天宁大队负责。

4公交分局在该界定辖区内行使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权限时,严格按照《关于明确公交分局、水上分局(水警支队)治安卡口中队行使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权限的通知》(常公局〔200884号)行使。

三、工作要求

由于市客运中心和北广场刚投入运行,其周边还在建设中,为此,各单位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辖区界定及分工开展好治安秩序的管理工作。针对南北广场并存的状况,公交分局要积极会同市城管、运管、铁路派出所等部门,切实开展好南北广场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针对客运中心投入运行后,周边道路交通流量急剧增加的情况,交巡警支队要加大对广场周边道路的交通管理工作;天宁分局红梅、新丰街派出所要与公交分局站前派出所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维护好整个广场地区社会面治安秩序。

 

 

 

二○七月九日      

 

  

主题词:治安管理  管辖  通知                      (共印5份)

报送:南京铁路公安处常州车站派出所。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079印发

承办人:朱轶伟           核稿:朱            审稿:符宣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