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基〔2007〕32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构建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评价体系,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常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监控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学校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义务教育 质量 监控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12月19日印发
常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监控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改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为指导,通过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监控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学生学业的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知识、技能与方法的理解和掌握,也要关注他们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形成和发展;既要关注学生学习的成果,更要关注他们在学习过程中的变化和发展。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监控体系的基本框架
对学生学业质量进行评价时,教学之前进行的预备性评价、教学过程中进行的形成性评价和教学之后进行的总结性评价各有其功能和适用范围,不能简单地用一种评价取代其他的评价,应该将三种不同功能的评价有机整合,构成完整的学业质量监控体系。
常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监控体系的基本框架
学
生
学
业
质
量
评
价
体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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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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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摸清学生已有知识和能力发展情况,以更好地组织教学内容,选择教学方法,因材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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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方法:观察法、调查法、作业分析法、测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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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果运用:不对学生的学业状况作出优劣判断,而是作为学校和教师组织教学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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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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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正在进行的教育活动提供反馈信息,以提高实践中正在进行的教育活动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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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方法:观察、访谈、调查、测验、实验、操作、表现性评价、成长记录袋、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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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果运用:把形成性评价的结果作为评价学生期末、毕业(结业)成绩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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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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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性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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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关注课程目标的全面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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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方法:改革期末、学年考试的内容、方式和方法;增加非纸笔考试;适度加强毕业(结业)考试,学业成绩总评要增加一定比例的形成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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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果运用:重视评价结果的反馈,发挥其调控和改进学习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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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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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高中学校选拔人才;选拔有个性特长的学生参加各类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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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方法:改革中考的考试内容和方式,加强能力和能力倾向考查;健全学科竞赛制度,促进学生个性特长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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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果运用:把结果作为高中学校录取或竞赛选拔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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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教师自主实施预备性评价
预备性评价是在小学与初中的起始年级、学期教学开始或一个单元教学开始时对学生现有知识水平、能力发展状况的评价。目的是弄清学生已有的知识和能力的发展情况,包括学习上的特点、优点与不足,以便更好地组织教学内容,选择教学方法,因材施教。
预备性评价由学校或教师根据需要自主安排。在评价的方式上,既可以采用纸笔测试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采访学生家长或以前教师进行,还可以通过查阅学生的学习情况记载等方式进行。实施预备性评价时,要防止给学生带来心理上的压力,不能把预备性评价作为区分学生优劣的标准,更不能根据预备性评价的结果去区分快慢班。
(二)积极探索形成性评价的内容和方式
形成性评价是通过诊断教育方案或计划、教育过程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为正在进行的教育活动提供反馈信息的评价。目的是使教师和学生都能及时获得反馈信息,更好地改进教学进程,提高教学质量。
形成性评价可以采用纸笔测验的方法,但主要是采用非纸笔测验的质性评价方法,例如实验考查、上机操作、提交作品、口试、活动报告、课堂观察、课后访谈、作业分析、完成某个任务的表现性评价、学生成长记录袋等多种方式。除了教师对学生的评价,更倡导学生的自评和互评,倡导教师、学生、家长的参与和合作。评价结果一般可以采用质性与量化结合的方式呈现。
(三)改革、完善总结性评价
1.完善学期考试、毕业(结业)考试等水平性测试
学期或学年考试是水平性测试,目的是通过检测,及时发现教和学中的问题,以调控教学过程,更好地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编制试题时,试题内容要尽可能全面检测学生在课程学习中“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目标的达成情况。对期中、期末等考试,各校都要逐步建立和健全命题前有双向细目表和难度预测,考试后有难度、信度、区分度等数据统计和质量分析制度。
小学期末考试是重要的阶段性的水平考试,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必须根据课程目标,加强质量监控,加强考试管理。学校是期末考试的具体实施单位,市教研室、辖市(区)教研室要做好命题指导工作,健全试题自评和质量分析上报制度,从命题、考务、评卷、统计、分析等各个环节,做好小学考试质量把关工作。
初中水平性测试含期末考试和初中毕业(结业)考试。初中期末考试笔试由市教研室统一命题、学校组织考试。期末考试成绩可由纸笔考试成绩和一定比例的形成性评价或非纸笔考试成绩共同构成。英语科目考试由口试、听力和笔试三部分构成。初中毕业(结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总结性考试,初中毕业(结业)考试成绩既可作为学生的毕业成绩,同时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初中毕业(结业)考试的科目、成绩呈现方式及运用,命题要求及管理由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组织实施。
2.深化选拔性考试的改革,健全学科竞赛制度
在规范各学段学期和学年考试的同时,要继续研究选拔性考试的改革。按照省教育厅规定,小学升初中取消选拔性考试。继续推进中考改革,中考在体现考试的选拔性功能的同时,逐步完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信度和效度,积极稳妥地加大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权重。
组织学科竞赛(包括综合类青少年科技发明创作竞赛)是适应学生个性特长发展和促进优秀学生成长的重要措施。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学科竞赛的规定,除组织好国家级和省级竞赛以外,要继续办好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艺类竞赛,但应严格申办手续,数量上适度控制,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监控体系的管理
(一) 实行三级管理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监控体系实行市、辖市(区)、学校三级管理。
1.以摸清学生已有知识和能力发展情况为目的的预备性评价由教师和学校组织实施。
2.为正在进行的教育活动提供反馈信息的形成性评价主要由学校负责实施,辖市(区)和市教育行政部门、教研室负责指导。
3.以检测目标达成度为目的的水平性考试,由学校、辖市(区)和市三级共同负责实施,其中小学期末等考试主要由学校实施,辖市(区)管理;初中阶段毕业(结业)考试由市实施和管理。
4.以选拔为主要目的的各种升学考试和学科竞赛,一般由市负责实施,辖市(区)和学校协助管理。
(二)建立学业质量抽测制度
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抽测制度,是质量监控的重要管理措施。学业质量抽测目的是通过对我市基础教育学生学业质量采样检测,及时反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对教学及时进行有效的调控。
1.抽测的时间安排
抽测的时间可以是学科在某个阶段学习的前期、中期或后期。要充分发挥前期的预备性评价、中期的形成性评价和后期的总结性评价在质量监控方面的各自功能。前期抽测主要是对学生已有学习基础的检测,一般在校内进行;中期抽测目的是对学生学习过程状况的了解,一般在校、辖市(区)内进行;后期抽测目的是对学生阶段性学业结果的监控,一般由校、辖市(区)、市进行。由学校、辖市(区)组织的抽测, 抽测时间由学校或辖市(区)自行安排。全市性的质量抽测主要是中期和后期的抽测,中期抽测一般安排在每年的2月下旬进行,后期抽测安排在某一门学科学习结束后进行。
2.抽测的内容和方式
质量抽测不是简单的“统考”,从内容上看,既包括对学习结果的抽测,也包括对学习过程的监控;从方式上看,要将纸笔测试与非纸笔检测相结合。
学业水平抽测:一般采用纸笔考试,全面考查学科学习目标的达成度,属于水平性考试,以考分呈现考试的结果。命题的依据是课程标准和教材。全市性的抽测由市统一命题,测试后要进行全面的质量分析,指出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统计结果不进行排队。
专项抽检:一般采用非纸笔考试方式(或纸笔与非纸笔结合),对学生的学习得某一方面进行检测,例如口语交际、实验操作、研究性学习档案抽检等,以等级呈现考试的结果。
问卷调查:通过对校长、教师、学生的问卷调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及影响学生学习的因素。
3.抽测结果反馈
抽测组织单位负责对监控的抽样真实性和误差作分析,对问卷作背景资料分析,对测试卷作质量分析。将分析结果分三个层面进行通报反馈。
第一层面:向教育局和有关科室反馈。着重分析监控的结果与素质教育、教学、教研活动的关系;分析监控过程中的导向作用;阐明监控点和监控手段选择的原因。为下轮监控提供可对照的实际依据,更为下一阶段制定提高教育质量策略提供参照资料。
第二层面:向校长反馈。反馈的内容不在于罗列各学科测试的现象,而是强调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分析,同时根据分析提出相应的措施,使校长能全面看待本校的情况,并落实改进措施。
第三层面:向各学科教师反馈。主要作具体的质量分析,着重典型的实例剖析,使教师明确改进教学的方向和方法,以便在教学过程中贯彻落实。
4.建立质量监控数据常模
在积累质量抽测统计数据的基础上,争取用3—5年时间,逐步建立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或年段)不同类型学校主要学科的质量监控数据常模。小学质量监控数据常模主要由辖市(区)教研部门建立;初中质量监控数据常模由市教研部门负责建立。
(三)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监控责任
1.市教育局加强对初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的领导,每学年召开中小学教学质量专题会议,定期开展教育视导,搜集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向全市推广。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开展相应的行动。
2.市教研室要组织对初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的研究,建立科学、高效的监控手段和评价分析方法体系。辖市(区)教研室要培训教师掌握科学的方法,指导学校开展教学质量监控和质量分析评价,及时对教学中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采用多种形式调研各学科教学质量状况,及时提出教学改革的建议和要求(局属学校由市教研室负责)。
3.教学质量监控的主体是学校。学校校长、业务分管校长、教导主任要研究教学质量监控的内容、方式、方法,树立全员监控的观念,充分发挥师生在监控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要强化教学全过程的管理,使教学过程成为不断反馈、调节、改进的动态过程,推动学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4.教研组长要在本学科质量监控中起带头作用,带领备课长和全体教师进行质量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教学建议和行为策略。教师要发挥主体精神,针对自已的教学工作,创造性地选择切合自已实际和所任班实际的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使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落到实处,达到教学质量监控的真实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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