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常州市朝阳中学原址整体翻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教计〔2012〕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朝阳中学教学用房不足和校舍安全问题,满足义务教育发展需求,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常州市朝阳中学实施常州市朝阳中学原址整体翻建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常州市朝阳中学现有校区内(市劳动中路105号),用地面积27179平方米,教学规模12轨36班,总建筑面积30930.6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25384.6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5239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30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教学楼、行政楼、综合楼、体育馆、食堂、运动场等。
1、教学和行政楼。组合体建筑,东侧为单体行政楼,西侧为南北两栋教学楼,整体贯通,框架5层,总建筑面积18556.7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13317.7平方米(含架空层建筑面积307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5239平方米,为地下车库(机动车停车泊位6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800个)。
2、综合楼。框架5层,建筑面积8301平方米。
3、体育馆及食堂。框架3层,建筑面积3369.2平方米。
4、连廊。位于综合楼和教学楼中间,框架5层,建筑面积672平方米。
5、门卫、消控室,建筑面积31.7平方米。
6、300米标准塑胶田径场、室外3面篮排球场;
7、同步实施道路、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000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8605万元,其它费用950万元,基本预备费450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局和常州市朝阳中学共同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常国用(2004)第0070412号〕;市规划局审定的《常州市朝阳中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规划方案;天宁区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常天环(开)准字[2012]第04009号}。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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