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委员会:
你委报来的《关于报送常州现代渔业示范园建设项目设施渔业工程(管理用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农发〔2012〕3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渔业技术培训和现代渔业示范平台建设,推进水产业可持续发展,原则同意由你委下属常州市水产良种引繁中心实施常州现代渔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设施渔业)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武进区前黄镇灵台村,用地面积1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设施渔业管理用房2776平方米,主要功能为展示、实验、信息技术、会议、办公等。同步实施水电、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该工程估算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29万元,其它费用171万元,基本预备费100万元。资金来源除市财政拨款300万元外,其余由你委和常州市水产良种引繁中心共同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武国用(2011)第1202334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070041号);市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常环表[2007] 79号}。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细化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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